簡介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下稱"公署")委託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下稱"中心"),在一九九七年就公眾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態度及為尊守條例規定作出的準備進行一項基線意見調查,並且在一九九八年及九九年就上述調查進行跟進調查。
一九九九年意見調查的目標為:
- 評估市民對個人資料私隱問題的態度及他們的個人資料有否被濫用(特別是互聯網上的私隱問題);他們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所提供的保障的認識,及是否願意運用條例所賦予的權利;
- 評估機構對條例的態度及為遵守條例現定所實行的措施;它們在個人資料私隱方面的政策及實務(包括互聯網上個人資料私隱),以及在依從條例方面的協助的來源(包括來自公署的協助);
- 在適當的地方將一九九九年的調查結果與一九九七年及九八年的調查結果作出比較,以研究在有關調查期間所發生的改變。
調查分兩部分進行:市民的意見調查及機構的意見調查。向市民進行的意見調查是利用電話訪問1,580名講粵語及家中裝有電話的香港市民,而向機構進行的意見調查則是透過郵寄中英文問卷,向463間持有大量非僱員個人資料的公私營機構進行訪問。兩部分調查主要在一九九九年三月進行。
向市民進行的意見調查的主要調查結果
向市民進行的調查的主要結果如下:
- 在個人的私隱意識及態度方面,一九九九年的調查結果大致與一九九八年的結果相似。受訪者對身分證號碼的使用更表關注,而對持有個人資料的機構的信任程度亦有增加。
- 較少人指稱他們的個人資料曾被機構濫用,而較多受訪者指出機構有依從條例的規定,告知他們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以及在直接促銷資料中有提供「拒絕服務」選擇。
- 約有四分一的受訪者會使用互聯網作個人用途。這些受訪者較為不願意在網上提供他們的信用咭號碼及身分證號碼。當中超過半數人表示在網上提供個人資料前,從未或甚少查閱網址的私隱政策。
- 另一方面,39%受訪者不歡迎自來促銷電子郵件,主要因為該等電郵浪費他們的時間,而他們亦對有關人士未經他們同意而使用他們的電郵地址表示不滿。
- 不過,市民並未因對互聯網私隱及保安問題的關注而對互聯網服務的使用卻步。
向機構進行意見調查的主要調查結果
向機構進行的調查的主要結果如下:
- 大部分受訪機構的管理層都已正式制訂政策及實務,以尊守條例的規定。
- 與上次的調查結果相似,在協助機構遵守條例規定方面,行業的代表組織的重要性日漸下降,而公署所扮演的角色則日益重要。
- 認為條例會為機構帶來長遠利期的機構的比例顯著上升。
- 超過70%受訪機構設有收發電子郵件設施,其中約有四分三機構有就管理層閱讀電郵及僱員使用電郵設施作個人用途制訂電郵政策。
- 約有半數的受訪機構設有網址供公眾人士瀏覽及有五分一機構在網上收集個人資料。在這些透過互聯網收集個人資料的機構中,57%有為個人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26%有提供「私隱政策聲明」。
- 在透過互聯網收集個人資料的受訪機構中,五分一會向個人發出直接促銷電子郵件,以及其中的90%會提供「拒絕服務」選擇。
向市民進行的調查
這項調查採用電話訪問形式,在一九九九年三月十日至十七日期間進行,共成功訪問了1,580位十六歲以上的香港市民。問卷共分12節,調查受訪者對個人資料私隱各方面問題的態度及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