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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協助

法律協助

 

I. 引言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6條規定,任何人士如因資料使用者違反條例而蒙受損害(可以是或者可以包括對感情的傷害),有權就所受損害向有關資料使用者申索補償。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可依據條例第66B條,向有意對有關資料使用者提出法律訴訟以尋求補償的受屈人士給予法律協助。此網頁旨在概述法律協助計劃的重點,以供參考。

一般而言,受屈人士需要先根據條例第37條向私隱專員提出投訴,待專員或其授權人士對投訴作出決定後方可申請法律協助。值得留意的是,被投訴的作為或行為的性質必須屬於條例的規管範圍內。

私隱專員鼓勵各方先探討問題癥結並透過調停解決爭端。如果專員認為有足夠證據支持投訴,亦會促成調停以協助各方找出互相接受的解決方案。如爭端無法透過調停解決,專員可根據案件的具體事實和個別情況考慮正式立案調查。

有關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處理投訴程序的詳情,請參閱公署的處理投訴政策

法律協助

II. 申請法律協助

III. 私隱專員審核申請時的考慮因素

IV. 給予法律協助

V. 終止法律協助

VI. 覆檢法律協助的決定

VII. 法律費用及訟費

常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