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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條例修訂

2012年條例修訂

公署在立法過程中的工作

2009
4-9月 政府發出諮詢文件單張,諮詢公眾就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意見。
2010
10月 政府發出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公眾諮詢報告諮詢報告重點,羅列收到的公眾意見,及當局對不同建議的取態。
2011
4月 政府經過兩輪公眾諮詢及多次討論條例檢討的各項建議後,發表「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進一步公眾討論報告」。
7月 政府將《201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修訂草案」)刊憲。公署全力為修例作出準備。
2012
2月 鑑於公署及其他持份者所表達的關注,政府建議修訂有關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及提供個人資料予第三者作直接促銷的規管機制。有關修訂載列於立法會CB(2)1169/11-12(01)號文件。
6月 立法會於2012年6月27日通過經修改的修訂草案。
9-10月 修訂條例分兩階段實施;大部分新條文於2012年10月1日生效。

公署發出相關的資料單張和推出短片解釋新條文。
2013
4月 有關直接促銷及法律協助的修訂條文於2013年4月1日生效。

2012年修訂條例

了解修訂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