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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角色

職能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是一個獨立機構,負責監察、監管、促進及確保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獲得遵從。《私隱條例》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

願景、使命及價值

願景

培養及推廣保障與尊重個人資料私隱的文化。

使命

  • 透過宣傳和教育,推廣保障及尊重個人資料私隱
  • 透過提供指引和最佳行事常規,促進合法及負責任地使用個人資料
  • 透過有效執法,監察及監管循規情況
  • 透過持續檢視和優化,並參考全球個人資料私隱保障的標準,維持監管機制的效能

價值

尊重
  • 尊重他人的個人資料私隱
誠信
  • 行事公正專業
創新
  • 緊貼科技、社會與經濟的發展
獨立
  • 獨立於政府和其他機構
卓越
  • 致力追求最佳成績及最高標準

策略與主要目標

執法

策略 主要目標
  • 確保公正、公平和具效率的運作
  • 獨立、不偏不倚、無畏無懼地行事
  • 夥拍其他規管者,憑藉他們的法定權力、制度和執法權力,履行公署的責任
  • 與海外的保障資料機構合作處理跨境的私隱問題與投訴
  • 調查及具效率與持平地解決投訴個案
  • 專業而有效率地回應查詢
  • 接納符合審批條件的法律協助申請,讓個人資料私隱受侵犯的申索人士獲得補償

監察及監管符規

策略 主要目標
  • 主動及公正調查私隱風險顯著的範疇
  • 夥拍其他規管者,憑藉他們的法定權力、制度和執法權力,履行公署的責任
  • 與海外的保障資料機構合作處理跨境的私隱問題與投訴
  • 促使機構履行保障個人資料的責任和採納良好的保障私隱行事方式

推廣

策略 主要目標
  • 促進社會各界全面參與保障私隱
  • 倡導機構不應止於法例最低要求,實踐最佳行事方式,提升水平
  • 利用網站、出版和傳媒,發揮廣泛的宣傳和教育效用
  • 走進社區,特別多接觸年青人
  • 藉調查個案所得的啟示,教育資料使用者和資料當事人
  • 社會更清楚理解法律與原則,不但認識個人資料保障方面的權利和責任,而且對保障有適當期望和了解限制
  • 公、私營機構皆認識作為資料使用者在法例下的責任,並付諸實行
  • 讓個人和機構的資料使用者都認識公署的角色及可提供的支援

機構管治

策略 主要目標
  • 奉行具透明度和問責性的原則
  • 善用資源以達致經濟效益、效率及效用
  • 持續精簡工作程序
  • 在訂立工作的優先次序方面,採取「選擇性而具成效」的方針,優先處理影響最廣泛的工作
  • 建立及維持忠心和專業的團隊
  • 達致高水平的管治

迎合需求轉變

策略 主要目標
  • 緊貼科技發展
  • 監察國際發展及趨勢
  • 留意本地不斷轉化的私隱期望
  • 現行及建議的法律和規管機制切合需要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