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01年7月30日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劉嘉敏先生快將離任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劉嘉敏先生宣布他將在五年合約屆滿時離任。 劉先生為香港的首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一九九六年成立時即出任專員一職。他的合約將在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屆滿,之後會留任一段短暫時間。 劉先生在任內致力推動保障私隱的工作,充分發揮公署的作用。他謹此向在任內曾給予他大力支持的機構及個人致謝。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已成立五年,公署的職員在過去五年來努力不懈,本人喜見市民大眾因此而加強了對個人資料私隱的重要性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賦予他們的權利的認識。」劉先生說。 「公署不斷透過各項措施,包括為本地機構舉辦講座,以及頒布指引及實務守則,促使各公私營機構注意它們有責任保障客戶和僱員的個人資料,而尊重個人資料私隱除可提高機構的形像外,同時亦在客戶及僱員關係方面,為機構帶來明顯的好處。」劉氏補充說。 雖則如此,他認為市民大眾及公私營機構仍須時刻提高警覺,以確保個人資料私隱得到足夠的保障。 「在政府層面及各行各業方面,現代科技的應用提高了效率及生產力,但亦無可避免地可能會侵犯私隱。舉例來說,愈來愈多機構利用先進技術來監察它們的僱員,以保障本身的業務利益及提高僱員的生產力,但這些監察措施往往會令僱員反感。公署行將發出的私隱實務守則會對僱員監察活動的範圍及均衡性等問題作出處理,以期在保障業務利益及個人私隱之間求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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