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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訴委員會的裁決

行政上訴委員會的裁決

行政上訴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負責聆訊就公署執法決定而提出的上訴,並作出裁決。委員會可確認、更改或推翻公署的有關決定。公署已獲委員會准許在公署的網頁發放委員會在公開聆訊後所頒布的裁決理由書。公署的一貫做法是將裁決理由書以原文刊載。公署一律不會發放委員會在閉門聆訊後頒布的裁決理由書。

公署上載裁決理由書於網頁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促進各界認識、理解和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使用裁決理由書內的任何個人資料於其他目的可能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行政上訴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擁有裁決的版權。發布在公署網站的裁決已獲委員會給予的特許。如發布在公署網站的裁決不準確或不完整,委員會概不負責。

本網站所提供的資料只供參考之用。雖然公署已盡力確保本網站內的資料準確無誤,但公署不對該等資料的準確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隱含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