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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守則/指引

身份證號碼及其他身分代號實務守則

(七).實施日期

下段述明本守則各條文實施日期

7.1 除第2.8段外,本守則各條文由本守則獲核准日期之後6個月即1998年6月19日起實施,而第2.8段則由本守則獲核准日期之後12個月即1998年12月19日起實施。

附錄(一)保障資料原則

附錄(二)條例第26.57(1)及58(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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