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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守則/指引
身份證號碼及其他身分代號實務守則
(五).所有身分代號(包括身分證號碼)
下段用以落實個人資料保安原則(保障資料第4原則):
5.1
資料使用者應採取所有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所控制用以為個別人士編配身分代號的系統有妥善的保安措施。有關步驟應包括採取一切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措施,以防止未獲授權人士將身分代號編配給任何個人,以及防止未獲授權人士製造該資料使用者為個人所發出而載有身分代號的身分證明文件(如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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