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中學可根據以下十項任務,計劃及安排相關活動或參加比賽:
1. | 過去曾參加公署的「保障私隱學生大使計劃」及比賽 (請參考學校夥伴名單) |
2. | 推薦老師擔任「推廣保障私隱校園領袖」(可多於一位老師) |
3. | 委任學生擔任「保障私隱學生大使」並參與「保障個人資料.見招拆招」廣告短片大賽2016 |
4. | 參加「推廣保障個人資料」流動展覽車校園巡迴展 |
5. | 於校內舉辦與「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相關的推廣活動,如關注私隱周、製作展板、攤位遊戲等 |
6. | 於校內學習渠道(如電子學習平台、圖書館等)備有與「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相關的教材或學習資源供師生參考 |
7. | 「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或相關題材為校內通識科、週會或其他學習題目 |
8. | 定期為老師或聯同家長舉辦與個人資料保障相關的培訓及交流會 |
9. | 曾參與其他機構(例如:香港律師會、香港青年協會等)所舉辦與「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相關的活動或比賽 |
10. | 曾獲取與「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相關的學界奬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