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學生擔任「保障私隱學生大使」,以「保障、尊重個人資料」為主題,拍攝一段30秒電視宣傳廣告片
參賽資格
- 每間學校可派多於一隊參賽
- 每隊之參賽人數最少兩名 ,每位學生只可參與其中一隊
- 每隊只可提交一份參賽作品
- 截止報名日期: 2015年12月4日
- 遞交作品截止日期: 2016年3月11日
作品規格
- 以「保障、尊重個人資料」為主題, 拍攝一段30秒電視宣傳廣告片。
- 附上不多於500中文字介紹(1)電視宣傳廣告內容,及(2)學生大使如何利用宣傳廣告片在校內宣揚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信息。
- 廣告片必須以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官方標誌、網頁及宣傳主題作結,相關圖檔可於「下載區」下載。
- 參賽隊伍呈交的作品可使用任何軟件製作,格式必須為 .MPEG / .WMV / .AVI / .MP4 / .MOV,解像度不少於1280 x 720 及不多於 1920 x 1080。
評審準則
- 內容及選材 (40%)
- 創意 (40%)
- 拍攝 / 製作技巧 (20%)
獎項:
- 冠軍 (1名):獎學金港幣$3,000 及 獎盃
- 亞軍 (1名):獎學金港幣$2,000 及 獎盃
- 季軍 (1名):獎學金港幣$1,000 及 獎盃
- 優異獎 (20名):各可獲獎學金港幣$500 及 獎狀
- 最具創意大獎 (1名):獎學金港幣$500 及 獎盃
- 最喜愛廣告橋段大獎 (1名):獎學金港幣$500 及 獎盃
- 最佳學校伙伴大獎^ (1名):獎學金港幣$500 及 獎盃
凡參與是次比賽之學生,均可獲發參與證書,帶隊老師亦可獲頒嘉許狀。
^ 累積三屆最多隊伍參與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保障私隱學生大使計劃」下的比賽之學校
遞交作品
- 將作品收集回條連同報名表格及參賽作品 (30秒電視廣告片及不多於500字文字檔,燒錄成VCD 或 DVD光碟,恕不接受USB 記憶體),然後以郵寄或親身遞交方式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陽光中心12樓,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信封面請註明「『保障個人資料‧見招拆招』廣告短片大賽2016」。
參賽細則:
- 每組參賽隊伍只可遞交一份作品;同一份作品不可遞交多於一次
- 逾期遞交之作品將不獲主辦機構接納
- 參賽作品的內容,或當中所表達之見解或訊息,不能包含色情、淫褻及不雅、誹謗、暴力、不良意識等成份,若有抵觸任何有關法例,所涉及之法律責任皆由參賽隊伍自行承擔,主辦機構槪不負責
- 參賽作品必須原創,及為未經公開發表的原創作品,作品如曾作參與其他的比賽或作商業用途,參賽資格將會被取消;如有任何侵犯他人之版權,所涉及之法律責任皆由參賽隊伍自行承擔,主辦機構槪不負責
- 參賽隊伍因是次比賽而產生之作品,只可作參與是次比賽用途,而有關之作品亦不可傳輸,及於公開或公眾地方使用、發布、宣傳、展覽、印刷、派發及上載於公開網頁等
- 所有參賽作品無論優勝與否,恕不獲發還,其作品之一切知識產權/版權,需無條件地轉移給主辦機構
- 評審結果以主辦機構評審委員會之決定為準,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 主辦機構有權修改、發表及轉載任何參賽作品而毋須向參賽隊伍支付任何費用
- 參賽隊伍一旦遞交作品,即表示完全同意以上之參賽細則,如參賽隊伍違反任何比賽規則或法律,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主辦機構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細則的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
- 主辦機構保留更改比賽或工作坊內容或日期的權利
-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之決定權
- 是次比賽及以上提及之主辦機構為「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