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麗玲大律師是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亦是 香港董事學會的榮譽資深會員。
公司登記冊新查冊安排
為加強保障公司登記冊中所載的敏感個人資料,公司登記冊的新查冊安排最近開始實施。
由2021年8月23日起,公司可不提供其備存的登記冊中董事的通常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完整身分識別號碼予公眾查閱。
由2022年10月24日起,公司註冊處將不提供所有提交作註冊的文件中的董事、公司秘書和清盤人等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予公眾查閱。
由2023年12月27日起,有關人士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不提供在2022年10月24日之前已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文件內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予公眾查閱。
新查冊安排的重要性主要在於更改現有安排,令公眾不會不受限制地獲取公司登記冊中個別公司高級人員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從而加強保障當中的敏感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支持新安排
從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角度來看,我歡迎和支持新查冊安排。
考慮到自2019年中以來「起底」案件的數量大幅增加,以及過去兩年涉及非法使用個人資料進行網絡犯罪和電話詐騙的趨勢有所惡化,我認為推行新查冊安排在香港現時的情況下尤為重要。
就這方面,我極度關注個人資料被武器化,用於恐嚇、傷害他人,或令他人噤聲。
過去兩年,公署處理了超過5,800宗與「起底」相關的投訴和經我們網上主動巡查所發現的個案,當中945宗個案涉及不當披露受害者的身份識別號碼及/或住址。
政府已於2021年7月21日把《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引入「起底」罪行及增加私隱專員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執法權力,以更有效地打擊「起底」。縱然如此,進一步加強對公共登記冊所載的個人資料的保障,將有助於從根源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