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我曾在此專欄探討有關使用區塊鏈技術而引起的私隱問題,例如已寫入區塊鏈內的資料不可修改。當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仍在努力解決相關的私隱問題時,讓我先與您分享中國內地和香港近期一些相關應用個案和監管行動。
正如我曾在此專欄所述,區塊鏈是一種分布式分類帳技術,它利用加密技術來制作永久的、不能修改的和具透明度的記錄以追踪交易。電子貨幣,例如比特幣,便是其中一種最廣為人知的區塊鏈應用。毫不意外地,區塊鏈技術的應用範圍並不限於電子貨幣或金融科技。
區塊鏈的其他應用
解決糾紛
中國內地法院已開始在管理案件和司法程序中廣泛採用區塊鏈技術。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向新成立以專門審理有關互聯網案件的法院公布了訴訟程序規則。「互聯網法院」在處理有關借貸、誹謗和域名事宜等一系列民事糾紛時,將接受已通過區塊鏈和電子簽署等方法進行驗證的電子數據爲可受理的證據。
2019年末,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的一所法院作出內地首個採納了區塊鏈證據的刑事判決。該地區的司法當局與一間科技公司聯手開發了一套區塊鏈系統,以確保證據及其鏈條一經被儲存至區塊鏈後不會被篡改,從而確保了其真確性。
在北京,一個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智能合約系統經已推出,以協助自動執行調解協議。有關系統在當事人未能支付調解協議(智能合約)內的損害賠償金的情況下,便會自動立案。相信該系統會令調解的執行更加智能化、透明和有效。
汽車保險
2018年12月,香港保險業聯會推出了一個基於區塊鏈的汽車保險認證系統。該系統提供汽車保險單據/保單的實時認證和多方持份者驗證。該系統不僅提高了處理汽車保險索償程序的效率,還有助偵察詐騙行爲。
跨境轉帳
2020年1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了與泰國銀行(Bank Of Thailand)聯合進行的一項研究項目的結果,該項目旨在研究使用「中央銀行數碼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來促進跨境支付。項目開發了跨境「區塊鏈走廊網絡」,讓香港和泰國的銀行可在較少中介或結算層的情況下,在對等網路基礎上進行即時資金轉帳和外匯交易。該系統旨在解決傳統跨境支付中效率低和成本高的缺點,並方便各國央行進行實時監控跨境轉帳和外匯交易。
香港的一宗比特幣案件
香港高等法院最近在一宗比特幣擁有權爭議案件中授予資產凍結令,凍結一名電子貨幣交易員的資産(見Nico Constantijn Antonius Samara v Stive Jean Paul Dan [2019] HKCFI 2718一案)。該禁令限制被告處置價值超過260萬美元的資産。除了其他事項外,本案處理在涉及區塊鏈或比特幣交易時,需要克服證明擁有權和追踪交易所遇到的困難,尤其是本案中的原告選擇透過進行匿名交易來保護其私隱權。
監管區塊鏈
香港目前仍沒有特定條例規管區塊鏈的應用,儘管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已在2019年11月制定了對虛擬資産交易平台的規管方法。例如,提供「代證券」交易的平台可申請獲得發牌,但前提是營運商須達到應對虛擬資産相關風險的嚴格監管標準。此外,持牌平台還需被置入「監管沙盒」一段時間以接受緊密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