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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專欄

媒體報道

私隱專員接受《香港經濟日報》專訪

港康碼首日近19萬登記
3.5萬人啟動


港康碼昨日正式推出,首日已錄近19萬人登記,逾3萬人已啟動帳戶,創科局局長薛永恒指非公屋戶須上傳住址證明核實,最快下周初可以收到確認,期望為通關做好準備工作。
 
私隱專員鍾麗玲接受本報專訪,指港康碼符合《私隱條例》規定,惟當局未公布通關轉碼細節,關注當中需轉移的資料。
 
香港健康碼昨上午9時正式開放網上實名登記,截至昨晚9時已有逾18.7萬人申請註冊,包括約3.5萬人已啟動帳戶。
 
非公屋戶 最快下周初收確認
 
創科局局長薛永恒昨稱,公屋住戶登記住址即時可獲確認;而非公屋居民則需提供三個月內發出的住址證明,或填寫地址後等政府發附有開啟號碼的信件,再獲確認,盼最快下周初可以收到有關確認。
 
港康碼涉及諸多個人資料,引發個人資料洩漏憂慮,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理解市民有憂慮,但公署審視港康碼平台,認為收集資料目的合法相稱、亦遵從自願原則,在保安措施、透明度及查閱及更正方面亦足夠,符合保障資料的原則。
 
她指出,港康碼要求上載行程紀錄,但並無追蹤功能,且平台每一次索取「安心出行」內數據時均要獲得用家同意。不過她提到,日後通關港康碼轉作粵、澳康碼細節仍未公布,而內地及澳門政府亦可能索取當中資料,公署關注屆時轉碼將涉及哪些個人資料上載及轉移。
 
問到通關後港康碼資料或經由粵澳政府存取,一旦洩漏會否「無王管」,鍾麗玲強調,目前上傳資料、核實身份、判定健康狀況,直至轉成可用於通關的粵康碼或澳康碼都發生在香港境內,市民若在該階段懷疑資料洩露,可向公署求助。
 
她續稱,內地與澳門同樣有保護個人資料的法律法規,當中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與香港《私隱條例》類似,侵犯他人私隱屬刑事罪行,可判處罰款,而內地上月亦頒布《個人信息保護法》,要求如果發生個人資料外洩,需要立即通知當局以及被洩露人。
 
通關後憂洩資料 可求助網信辦
 
鍾麗玲補充,內地將出台的《網絡數據安全條例》,更要求事發後8小時內呈報,形容「可以說內地的法律要求更加嚴謹。」又提醒通關後,市民如到訪粵澳後,懷疑自己資料洩露,可向內地網信辦,或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求助。


港康碼安心出行3.0
均無追蹤功能


「安心出行」應用程式昨日推3.0更新版本,新版本可將出行紀錄上傳到「港康碼」系統,為通關做準備。
 
個人私隱專員鍾麗玲指,無論港康碼或安心出行3.0版本均無追蹤功能,惟如果市民擔心,建議毋須返回內地者,不需要下載3.0版本。
 
行蹤非時時上傳 可保私隱
 
安心出行3.0版本昨日與港康碼一同推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截至前日,共收到2宗涉及安心出行的投訴,經調查後個案均不成立。
 
個人私隱專員鍾麗玲接受專訪時提到,公署審視安心出行3.0版本後,未發現有追蹤功能,較舊版僅增加港康碼功能,並無索取更多個人資料。
 
就安心出行一直保存用戶過去31日行蹤,而港康碼僅需上載21日行程,鍾麗玲解釋,由於兩地追蹤確診個案要求不同,本港會根據31日出行紀錄發出提醒,而內地只要求21日紀錄,港康碼只是「睇齊」內地防疫要求。她強調,安心出行3.0將行蹤上載至「港康碼」時亦是一次性,非時時上傳,可以保障市民私隱,「如果市民根本不通關、不外出,根本不需要下載3.0。」
 
另外,創科局局長薛永恒昨指出,有慈善團體及電訊公司願意送出智能手機,予有需要的市民使用「安心出行」,當局正與相關機構積極商討,現已肯定會有逾萬部智能手機,形容進度非常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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