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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接受《香港經濟日報》專訪
私隱專員:收緊公司查冊 助遏「起底」
港府計劃收緊公司查冊,最快本月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限制披露公司董事住址及個人身份識別號碼。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近年「起底」或個人資料被洩露的情況嚴重,公共登記冊或成為其中一個取閱資料的途徑,易引發連串私隱風險,甚至助長電話騙案,新安排有助打擊「起底」問題。
她認為,政府有責任在私隱與公眾知情權之間取得合理平衡,當局做法是優化現時查冊安排,與星、英、澳等國看齊,非針對傳媒,料不會影響香港營商環境。
鍾麗玲近日在本報專訪時指出,本港自2019年下半年開始,個人資料被「武器化」,「起底」情況嚴重,至去年底公署接獲逾5,400宗相關個案,當中880宗涉披露地址、個人身份證等,例如有「起底」者將企業的周年申報表整份地上載互聯網,亦有「起底」者將他人的運輸署車牌登記資料、出世紙放上網。
資料倘被亂用 或助長電騙
她認為,公共登記冊有機會是「起底」者最容易取得他人個人資料的其中一個來源,他們甚至會將取得的資料放在網上公諸於世,容易引發一連串私隱風險,相關資料一旦被他人亂用,更會對當事人構成很大威脅,甚至助長電話騙案:「近期涉款2.5億元及2,000萬元的電騙案件,留意到案情中,騙徒可說出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令事主受蒙騙。」
鍾麗玲指,查冊服務已轉為電子化,現時更牽涉數百萬個個人資料,政府有需要及有責任保障公共登記冊上的個人資料,歡迎並理解對方因時制宜審視社會最新情況,就公司查冊作出新安排,以確保在提供查冊服務的同時,個人資料私隱亦得到合理的保障,亦料有助打擊近年的「起底」情況。
非針對傳媒 無礙營商環境
她解釋,有關查閱公司登記冊資料的相關條文早於2012年通過的《公司條例》中定明,但一直未有實施,當時的社會環境、市民使用網絡平台的習慣及公署處理的個案都跟現在截然不同,在私隱及公眾知情權之間提供查冊服務需要有一個合理的平衡,當局在新安排提出取覽公司登記冊上的公司董事部分資料,例如個人通訊地址、身份證號碼上的字母及3個數字等,有關做法屬可接受,是優化查冊安排,並非針對任何人而設查冊限制,包括傳媒。
鍾麗玲強調,私隱並非「大晒」,關注查冊者日後取閱董事資料時出現「撞名」或不夠全面的爭議,希望當局考慮在法例下採取措施盡量減少或移除這些可能性,相信有助滿足公眾的要求,釋除公眾疑慮:「例如未必是只可取閱身份證首3位數字,可以是每個隔位的數字;或者當出現混淆資料時,是否有機制容許查閱者取覽進一步的資料。」
鍾麗玲相信,港府收緊公司查冊並非針對某一界別的公司董事,也不會影響香港營商環境及國際金融地位,而英國、澳洲及新加坡等早已有類似的安排,認為現時香港是向其他司法管轄區看齊。
下月發指引 助機構正確研發AI
近年不少機構開始採用人工智能,惟開發及使用時或涉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趁成立25周年,最快下月發出指引,助機構在開發和使用人工智能時可遵從私隱條例規定,以加強保障。
成立25周年 加強保障私隱
公署表示,新一代人工智能很多時利用「機器學習」模式發展其智能,當中需運用大量資料作訓練用途,包括個人資料,因而可能衍生個人資料私隱問題,例如外國曾有公司在未得資料當事人同意下,從網上蒐集了大量個人相片,以訓練人工智能進行臉容識別。
公署續舉例指,有外國科網公司用於招聘的人工智能,因對女性應徵者有不當歧視而被棄用,造成歧視的原因是用於訓練人工智能的資料以男性履歷居多,女性資料不足,反映若用於機器學習的個人資料不準確、不全面,會導致人工智能得出的預測不可靠,甚至帶有偏見、歧視,最終可能影響資料當事人或其他個人利益。
以人為本 開發提升透明度
公署稱,機構為求發展出更可靠的人工智能,可能會蒐集大量個人資料,甚或與其他機構互相分享個人資料,由於相關的蒐集、分享和使用個人資料可能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超出他們的合理預期,有損私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認為,發展人工智能的成敗,很大程度建基於人們對它的信任,而建立信任的關鍵就是以人為本,包括在開發和使用人工智能的過程中提升透明度,以及保障和尊重個人資料私隱。
她相信,公署的新指引可助機構在開發和使用人工智能時,做到保障和尊重私隱,促進人工智能的使用和發展,並有助香港發揮作為數據中心的優勢,確保數據能夠合規、合乎道德地落實於人工智能的發展和應用,促使數據中心和人工智能發展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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