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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新聞稿 - 私隱公署為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就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發出實用指引

日期: 2021年4月5日

私隱公署為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就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發出實用指引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已成為香港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然而,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為用戶的個人資料私隱帶來的風險實在不容忽視。」有鑑於此,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公署)在今天45 日)發出《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 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的指引》該指引,旨在向公眾人士提供一些實用建議,從而減低使用社交媒體的風險。
 
該指引指出使用社交媒體平台及即時通訊軟件(統稱為「社交媒體」)服務,其實都並非「免費」。皆因用戶資料在用戶註冊帳戶時在平台進行活動時一般都會被收集和分享,即被「貨幣化」。該指引更強調社交媒體用戶很容易不知不覺地披露了超出用戶預期的個人資料。而大部份在網上分享的資料,都會留下永久的數碼足跡。這些在網上分享的資料,可被第三者濫用,甚至引致身份被盜用、網絡欺凌或起底行為。
 
該指引對社交媒體用戶作出以下建議︰

  • 用戶應查閱私隱政策以了解相關社交媒體平台如何處理其個人資料。每當私隱政策或服務條款有變更時,用戶在接受相關更改前,應清楚了解有關的更改詳情;
  • 用戶應定期檢視他們的私隱設定,從而決定自己的哪些資料會被分享,以及如何廣泛地與他人分享;
  • 對社交媒體平台如何使用用戶的個人資料(如面容識別、定位功能等)作出限制;
  • 在社交媒體分享或發出任何資料前,用戶都應三思;
  • 應當尊重他人的私隱,以及在相片中「標注」別人時或分享別人的資料時應更小心謹慎;以及
  • 要加強提防網上騙案,例如一些要求用戶「登入」或提供個人資料的惡意超連結。

 
有鑑於兒童一般都不能分辨在網上過度披露個人資料的風險,或未能提防網上陷阱,該指引提醒社交媒體平台用戶對分享兒童的相片及資訊時要尤其謹慎。家長及監護人應為子女就使用社交媒體給予指導,好讓他們學懂如何精明使用社交媒體
 
該指引的附錄載有更改私隱設定指南附錄就如何在手機操作系統或社交媒體應用程式內更改私隱設定提供指南。
 
《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 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的指引》可於私隱公署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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