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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新聞稿 - 即時通訊軟件更改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私隱專員呼籲用戶小心考慮新條款

日期:2021年1月11日

即時通訊軟件更改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
私隱專員呼籲用戶小心考慮新條款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鍾麗玲留意到,本地有一廣泛使用的即時通訊軟件(該通訊軟件)最近公布更改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用戶如需繼續使用該通訊軟件,必須同意將用戶資料與該通訊軟件所屬母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共享。用戶須在2月8日前同意該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否則不能繼續使用該通訊軟件帳戶。
 
由於所涉的共享資料包括不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對此表示關注,呼籲用戶留意有關改變,小心考慮新條款,留意新條款及私隱政策下將共享的資料的類別及用途;並提醒家長向使用該通訊軟件的子女盡量提供適切指導。
 
私隱專員表示:「該通訊軟件新的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涉及與網上另一社交平台共享多項個人資料,我提醒用戶應小心考慮,在選擇同意前應清楚了解該條款及私隱政策細節,以考慮是否願意將個人資料轉移予該通訊軟件的關連公司儲存及使用。如用戶選擇不同意新條款,應為資料備存做好準備。」
 
「我亦留意到本港有不少兒童及青少年擁有智能手機及使用該通訊軟件,我提醒家長就該通訊軟件的新使用條款為子女盡量提供適切指導。」
 
此外,鑑於本港市民廣泛使用該通訊軟件及市民對共享資料所涉的私隱議題的關注,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呼籲該通訊軟件
  • 充分向用戶解釋清楚新條款下個人資料共享的安排、所涉及的個人資料及有關資料的使用;
  • 將用戶考慮期延後,讓用戶有充足時間考慮;
  • 就並無相關社交平台帳戶的該通訊軟件用戶而言,考慮豁除他們於新條款之外;及
  • 考慮未有選擇同意新條款及私隱政策的用戶提供可繼續使用其服務的可行方案
 
根據該通訊軟件公布即將更新的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該通訊軟件會將用戶資料與母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共享,從而幫助營運、提供、改善、了解、定制、支持和推廣其服務及相關產品。根據該通訊軟件的公布,當中的資料包括:
  • 帳戶登記資料(例如手機號碼)
  • 交易資料
  • 服務相關資訊
  • 使用該通訊軟件服務時用戶如何與他人交流(包括商業活動)的資訊
  • 用戶流動裝置的資訊
  • 用戶IP 地址
  • 其他在其私隱政策內訂明會收集;或經通知用戶或基於用戶同意而獲得的資料,當中可能包括:
o   帳戶資料(例如用戶自定的檔案頁面名稱(profile name)及頁面圖像)
o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當訊息未能成功傳遞)所發出的訊息
o   用戶通訊錄上的聯絡人資料
o   用戶設定的狀態資訊
o   透過該通訊軟件的付款服務或使用其服務作購物或財務交易時的交易或付款資訊
o   顧客服務及其他相關的聯絡資訊
o   用戶的活動記錄及資訊(例如上線情況、群組資訊、頁面頭像等)
o   用戶裝置及網絡連接資訊(例如硬件型號、作業系統、電池水平、訊號強度、瀏覽器資料、流動網絡、系統語言及時區等)
o   手機定位資訊
o   「cookies」
  • 由第三者、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及/或其他關連公司提供給該通訊軟件有關用戶的資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