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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新聞稿 - 私隱專員回應有關藝人懷疑在的士車廂被偷拍事件

日期: 2019年4月21日

私隱專員回應有關藝人懷疑在的士車廂被偷拍事件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黃繼兒就有關藝人懷疑在的士車廂被偷拍事件及近日的輿論和發表的意見,有以下觀察和回應:
 
自2016年起,公署已多次就的士安裝攝錄系統引起的私隱問題,與不同的立法會議員、的士業團體、業內工會、運輸署及其他相關的持份者團體會面或聯繫,並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闡述有關議題在個人資料私隱層面上的影響。私隱專員了解到,的士安裝攝錄系統的目的是防止罪案及避免司機與乘客之間的爭議,對雙方皆為保障。
 
在這宗涉及藝人懷疑在的士車廂被偷拍事件,該收集及使用有關錄像的資料使用者(可能是司機)現時身份未明。我們呼籲事件中受影響的資料當事人向公署提出投訴,以提供有關資料。公署接獲投訴後,定當處理並查找相關事實,以確保作出公平的執法。
 
有意見指出現時有約8,000多輛的士已安裝攝錄系統。然而由於相關政府部門正草擬有關政策和指引,公署將會繼續予以配合,以達《私隱條例》下保障個人資料原則的要求。
 
公署已就安裝攝錄裝置或閉路電視前應遵守的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一般原則,刊發《閉路電視監察及使用航拍機指引》,早前亦發予業界組織。公署會繼續加強有關的宣傳教育工作。
 
公署作為監管機構,一直推動遵守資料保障法例和國際做法,在守法合規的同時,不應窒礙經濟及資訊和通訊科技發展。私隱權的限制只有迫切需要下、有其合法目的並且不逾越合理的比例,才能被接受。
 
黃繼兒強調:「整個事件,最能準確說出箇中事實的不是傳媒,卻是資料當事人,或稱受害人。在找不到司機和受害人不選擇向公署投訴及類似事件並未普及的情況下,公署不能妄自動用僅有的資源巡查8,000多輛被報稱裝置攝錄器材的的士,旨在偵查一名人士公開承認在的士內做了一件不可原諒的私人行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