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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新聞稿 - 建立「保障、尊重個人資料」文化  減少網絡欺凌行為私隱專員於港大法律學院舉行的網絡欺凌研討會發表演講

日期: 2018年9月4日


建立「保障、尊重個人資料」文化  減少網絡欺凌行為
私隱專員於港大法律學院舉行的網絡欺凌研討會發表演講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黃繼兒獲邀於今日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舉辦的「拆解網絡欺凌 – 跨地域及跨學科研討會」(研討會)上發表演講。 
 
黃先生在研討會題為「網絡欺凌與現時應對的法例」的環節上發表演說。他指出本港網絡欺凌的情況有上升趨勢,於2016至2017年間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收到與網絡欺凌相關的投訴個案已上升了一倍,他並引述一項本地社會企業的調查結果:四個學生中就有一個曾遭網絡欺凌。黃先生相信,相關調查數據及投訴數字只屬冰山一角,不少網絡欺凌行為根本未有舉報。
 
他說:「若網絡欺凌行為涉及收集和使用個別人士的個人資料,則該行為便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和相關保障資料原則的管限,例如:收集某人的個人資料是出於非法目的(如用於刑事恐嚇),又或自公共或私人領域收集個人資料後進行網絡欺凌等行為,便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下的資料收集或使用原則。」
 
黃先生亦指出,香港現時沒有針對規管網絡欺凌的法例,但網絡欺凌亦可能涉及如刑事恐嚇、勒索、發布淫褻物品或非法入侵及誹謗等行為,現時可援引其他不同的法例作規管。他亦強調,在考慮是否有必要就網絡欺凌問題制定具體法例時,應詳細考慮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措施是否足以有效地處理網絡欺凌的問題;若不足夠的話,又是否有迫切需要以另行立法的方式去解決現時不足之處。
 
黃先生強調建立「保障、尊重個人資料」文化的重要:「公署會繼續緊貼環球個人資料私隱發展的趨勢,評估就相關個人資料的法例作檢討的迫切性,以期在資料私隱保障與其他公眾利益(包括資訊自由流通和言論自由)之間取得適當平衡。長遠而言,我們繼續努力加強教育和推廣工作,培育『保障、尊重個人資料』文化,從而減少社會上網絡欺凌行為的發生。」
 
今日的研討會吸引多位學者、監管機構人員、社會工作者、非政府組織人員和青年人出席,就網絡欺凌進行跨學科交流,檢視香港的情況以及探討如何透過不同途徑加以應對,包括改革法例和監管措施。有關研討會的詳情,可瀏覽:https://www.law.hku.hk/cyberbullying2018/ 

 
-完-


相片一:
私隱專員黃繼兒(右一)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舉辦的「拆解網絡欺凌 – 跨地域及跨學科研討會」上發表演講。

 
相片二:
私隱專員黃繼兒強調建立「保障、尊重個人資料」文化的重要,以減少社會上網絡欺凌行為的發生。

下載簡報 [只有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