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年3月27日
有關選舉事務處遺失兩部載有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事件的傳媒查詢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就今日傳媒查詢有關選舉事務處遺失兩部載有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事件的回覆如下:
公署於今日(3月27日)收到選舉事務處的口頭通知,表示該處遺失了兩部手提電腦,當中載有1,200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的全名,與及全港登記選民的個人資料,有可能導致個人資料外洩,但強調當中的個人資料已獲加密處理 ;另得悉選舉事務處已就事件報警,公署亦會聯絡警方作跟進。
公署留意到當中可能涉及的個人資料數量頗大,公署會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同時建議處方應盡快澄清事件的具體內容,並適當地通知涉事人士。
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所有資料使用者,必須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妥善儲存個人資料,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保障個人資料不會未經授權或意外地被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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