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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 公署與港台再次聯合製作電視劇《私隱何價II》提醒巿民和機構 勿因方便而忽略個人資料私隱保障

日期: 2016年6月26日

公署與港台再次聯合製作電視劇《私隱何價II》
提醒巿民和機構 勿因方便而忽略個人資料私隱保障

(2016年6月26日)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與香港電台聯合製作的《私隱何價II》電視節目將於 2016年7月2日(星期六)正式啟播。新一輯的節目分為六集單元劇,透過戲劇演繹真實個案,再配以生活化的題材和情節,讓觀眾無論是以一名普通市民的身份,又或是以機構管理層或僱員的角度收看此劇,都能深入淺出地了解《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的相關規定,宣揚「保障、尊重個人資料」的文化。

今年正值公署成立20周年,亦是繼2012年第一輯《私隱何價》播出以來,公署再次與香港電台合作,以實況劇形式向社會大眾推廣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訊息。為隆重其事,《私隱何價II》啟播禮於今天(6月26日) 假九龍鑽石山荷里活廣場舉行,並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黃繼兒、香港電台助理廣播處長(電視及機構業務)陳敏娟,聯同多位參與劇集演出的藝員主持啟播儀式。

私隱專員黃繼兒在致辭中表示:「根據公署2015年一項公眾對個人資料私隱的態度調查,顯示雖然近年市民對個人資料私隱權利的意識普遍提高,但仍有不少受訪者會為了換取服務或優惠,輕易向第三者提供流動電話號碼、職業或完整的出生日期等個人資料。市民在此等方面掉以輕心,可能會導致其個人資料遭受濫用。」

《私隱何價II》中的單元劇,個案均取材自普羅巿民或各大小企業切身關注的事情,包括:閉路電視監察、禮品換領、直接促銷、網絡欺凌、電話騙案等。黃繼兒提及其中一集有關直接促銷的個案,劇中的促銷公司以不法手段套取他人的個人資料供其客戶作產品推銷之用。他說:「條例規定不論個人或機構,在提供個人資料予第三者作直接促銷使用前,須採取指明行動通知當事人及取得其同意。事實上,條例並沒有禁止機構使用個人資料或進行直銷活動,而是列明所需的程序和合法的途徑,令機構有法可依。」
 
啟播禮期間除播放節目精華片段外,劇中多位藝員亦現身支持,即場參與互動問答或遊戲環節,考考他們對個人資料私隱議題的認識。現場氣氛非常熱鬧,吸引大量巿民觀賞。

《私隱何價II》節目將由2016年7月2日起一連六集,逢周六晚上七時三十分於無綫電視翡翠台播映,以及同日晚上九時三十分於港台電視31及31A重播;港台網站(tv.rthk.hk)及流動應用程式RTHK Screen視像直播及提供節目重溫。公眾亦可緊貼公署的網站(PCPD.org.hk)和「網上私隱要自保」facebook專頁(www.facebook.com/besmartonlinepcpd),取得最新的節目資訊。
 

 
相片:

1.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香港電台助理廣播處長(電視及機構業務)陳敏娟,聯同多名參與劇集演出的藝員主持《私隱何價II》啟播儀式。


2.私隱專員黃繼兒呼籲巿民勿因方便而付出沉重的私隱代價。


3.藝員們現身支持《私隱何價II》啟播禮,並即場參與互動問答及遊戲環節,考考他們對個人資料私隱議題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