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日期: 2020年8月30日

公署回應「懷疑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登記用途」的傳媒查詢

就 貴報查詢有關市民的個人資料疑被他人使用,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公署)現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相關內容回應如下:
 
問題
「創新及科技局長薛永恒今日表示,有三名市民發現自己的身分證號碼及手機,被登記做全民檢測,政府將調查是否他們的親友順便為他們登記,若屬惡意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當局會採取執法行動。
  1. 不知私隱公署對事件有否回應?
  2. 或對政府、市民及涉事者有否建議?」
 
答:
  • 截至今日下午4時,私隱公署並無接獲相關投訴或查詢。
     
  • 私隱公署留意到,政府在檢測計劃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已向登記人士明確指出,如任何人士協助他人登記,必須先取得相關人士同意,方可使用其個人資料進行此登記。
     
  • 市民如發現其個人資料未經其同意被使用,而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可向私隱公署作出投訴。若懷疑個人資料被盜用等刑事罪行,應盡快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