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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日期: 2020年7月13日

公署回應傳媒一宗有關疑似電話騙案的查詢

就 貴報查詢有關疑似收到電話騙案的事宜,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在不評論個別個案的前提下,現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相關內容回應如下:

問題
「自稱是內地安全局的電話,說她因在內地發表港獨言論,犯了國安法,要拉她;又給出所謂的第二個選擇,即叫她寫封信畀特區政府話反對國安法,又話「如果你地人人都寫信,我地會尊重香港市民的民意」。讀者是一名學生,表示自己從未發表過港獨言論,其母疑為反對派電話詐騙手段。敝報想向私隱公署咨詢:

1. 一般來講,詐騙公司是通過哪種途徑拿到這些學生的家庭座機號碼、個人姓名?
2. 遇到電話詐騙時,市民要紀錄什麼、或者做些什麼,以幫助報案和私隱公署展開調查?
3. 可否給幾項建議,提醒市民如何保護自己的資料?

答:問題1
  • 不法之徒可能從不同途徑獲取個人資料,例如公共領域、社交平台、資料外洩事故、網絡攻擊、人為疏忽等。
答:問題2
  • 電話騙案並不屬私隱專員所規管的事宜。
  • 市民如遇到懷疑電話騙案,應保持警惕,盡量查證來電者的身分及記錄來電號碼、日期及時間等資料,並立即向警察求助。
答:問題3
  • 私隱專員提醒巿民要時刻保持警惕,不少有信譽的大機構或政府機構已表明不會用預錄訊息電話的方法去聯絡客戶,亦不會隨便在電話中收集或索取客戶的個人資料。市民不要隨便向陌生人、陌生的來電者或在網絡平台披露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及副本、通訊地址、帳戶密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