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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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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年1月15日

公署回應傳媒查詢有關一宗司法覆核案

就 貴 傳媒查詢有關題述的司法覆核案件,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回應如下:

  • 公署知悉有申請人於昨日 (2020年1月13日) 就裁判法院所頒佈的搜查令與及警方依靠有關搜查令行使相關權力之合法性及合憲性,單方面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 公署在上述司法覆核案件中被申請人列為第一指認有利害關係方 (the Intended 1st Interested Party),並非司法覆核的擬答辯人。公署作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把關者,將遵從法院給予的任何指示 (如有的話) ,協助法院處理與個人資料私隱相關的議題。
  • 公署會密切留意案件的發展。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公署不會作出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