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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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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年10月25日

公署回應傳媒有關入境事務處的結婚證書及出生證明之查冊規定

有關你對入境事務處的結婚證書及出生證明之查冊規定的查詢,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作出以下回應:

  • 公共登記冊載有個人資料讓公眾人士查閱。這些個人資料都受到《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的保障,尤其是條例的保障資料第3原則。明確來說 ,從公共登記冊所收集的個人資料,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明確和自願的同意,否則,只可用於與設立公共登記冊時述明或直接相關的目的。

  • 公署於2015年7月發表了一份報告,題為「政府及公營機構所管理的公共登記冊調查」(Survey of Public Registers Maintained by Government and Public Bodies),調查檢視了10個常用的公共登記冊,當中包括婚姻及出生登記冊。該份報告已送交相關的政府決策局、部門及機構,並就如何提高對登記冊內的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提供了多項建議。公署樂意與政府再作討論及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