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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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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年4月6日

公署回應有關選舉事務處懷疑可能遺失一本選民登記冊事件 (2)

謝謝你的查詢,有關選舉事務處懷疑可能遺失一本選民登記冊事件,公署現就個人資料私隱範疇回覆如下:
  • 私隱專員知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4月5日表示已責成選舉事務處在一星期內盡快完成相關核查和搜尋工作以交代事件。若有關資料最後證實遺失,公署會立即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以取得更多與事件有關的事實及詳細資料。
     
  • 公署有法定責任不時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公署會繼續有關檢視工作,並會向負責相關政策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建議。
     
  • 私隱專員黃繼兒同時提醒選民,在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方面要懂得自保:無論透過何種途徑提供個人資料,應先清楚了解對方的身份和背景,以及收集資料的目的。若發現個人資料被過度收集或不恰當地使用,可考慮向涉嫌不當收集或濫用其個人資料的人士/機構提出交涉;若不滿對方回應,可向公署作出投訴。

    公署在收到投訴後會接觸投訴人及被投訴者,就個案作出跟進處理,因應個案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調查,以確定被投訴者是否有違反《私隱條例》的規定。有關向公署提出投訴的詳情,可參考公署相關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