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
公署回應有關影音分享平台「抖音(TikTok)」因違反美國蒐集兒童個人資料而遭罰款事件
謝謝你的查詢,有關影音分享平台「抖音(TikTok)」因違反美國蒐集兒童個人資料遭罰款,公署現就個人資料私隱範疇綜合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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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保障任何人士(不論年齡)在個人資料方面的私隱權。任何個人或機構利用網上平台或應用程式在香港或從香港控制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包括披露和轉移)用戶(包括兒童)的個人資料時,都須遵守《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包括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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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會密切留意有關影音分享平台的最新情況及其對個人資料私隱的影響,暫未收到相關的投訴。任何兒童若懷疑其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或濫用,應向家長、教師或可信任的成年人尋求協助。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作為代表該名兒童的「有關人士」)若發現該名兒童的個人資料被不恰當地使用,而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可以向公署作出投訴;若當中涉及刑事罪行,應向警方報案,同時公署亦可能會將個案轉介予警方以作刑事調查及考慮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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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兒童屬較容易受影響的組群,往往未能完全了解過度披露或分享其個人資料所衍生的後果,因此網上活動方面需要特別給予私隱保障。有見及此,私隱專員早前刊發《兒童網上私隱 – 給家長及老師的建議》小冊子,旨為家長及老師提供教導兒童在網上保障其個人資料的的建議,當中包括:
o 親身體驗-在使用網上分享平台或應用程式方面取得第一手知識,以便可與兒童分享經驗及討論如何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權利;
o 積極參與-設法融入及參與兒童的網上活動,從中能多加留意及分享經驗;
o 慎留數碼腳印-提醒兒童當登記或使用網上服務時不須急於提供或分享個人資料,並鼓勵兒童在提供或分享其個人資料前先諮詢他們;
o 檢查預設設定-教導兒童在選擇使用新網上分享平台/應用程式前要審慎地檢視私隱設定;
o 網上世界無私隱-提醒兒童在網上不論是自願或不經意地公開分享的個人資料(包括影片、相片或個人帳戶資料等)都有可能被公眾查閱;
o 網絡欺凌-告知兒童若受到網絡欺凌,須向家長或老師尋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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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細閱私隱政策-了解網上社交平台會如何處理由用戶提供用作登記用途的個人資料及其後會在該網分享/張貼的個人資料;
o 避免提供過量的個人資料-開立帳戶而被要求提供個人資料時,要考慮是否每項資料均有必要提供;
o 了解網上社交平台的運作-在張貼資料前,先確定了解資料分享機制是如何運作;
o 了解網上社交平台會如何分享個人資料-了解能否開立不同的朋友群組,以限制每個組別只可以看到哪些用戶所張貼的資訊;
o 定期檢查私隱設定-有些網上社交平台會經常更改其私隱設定,應定期檢查私隱設定頁,查看有甚麼個人資料可被分享及如何分享;
o 張貼前要想清楚-個人資料一旦在網上公開,便可以給複製或永久保存,再也不能控制誰人可以閱覽,因此上載前要三思,慎留數碼腳印;
o 尊重他人的私隱-張貼別人的影片/相片前,或打算在帖文中透露別人的身份前,應徵求當事人的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