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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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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年10月16日

私隱專員跟進有關馬拉松報名後信用咭被盜用事件


謝謝你的查詢,跟進有關網民投訴稱繳交渣打馬拉松報名費後信用卡被盜用,公署現回覆如下:

·        私隱專員關注事件,尤其當中涉及與個別人士的敏感資料(如姓名、信用咭資料、聯絡電話等),已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
 
·        截至今日(10月16日)下午六時正,公署並未有接獲任何相關的查詢及投訴。
 
·        一般情況下,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的規定,若有機構(作為資料使用者)持有的報名人士的個人資料遭外洩,令資料有可能因此被未獲授權或意外地被查閱或使用,該機構有可能違反條例下的資料保安原則(保障資料第四原則)。即使機構聘用或委託資料處理者協助處理個人資料,機構須採取合約規範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轉移予該資料處理者作處理的個人資料未獲准許或意外地被查閱或使用。另外,根據條例第65(2) 條,資料使用者作為主事人,須對其授權的資料處理者的不當行為負上條例下的法律責任。

·        私隱專員提醒巿民,若發現其個人資料被不恰當地使用,而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可以向公署作投訴若發現其個人資料被盜用或涉及盜竊/詐騙活動等刑事罪行,應盡快報警求助
 
 

(如需引述,請寫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