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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日期: 2016年12月6日

私隱專員回覆Android手機應用程式收集個人私隱的敏感資料事宜


謝謝你的查詢,公署現綜合回覆如下:

 

  • 公署不會評論個別事件。

 

  • 就閣下有關安裝閉路電視的查詢,公署出版了《閉路電視監察及使用航拍機指引》,旨在向資料使用者(包括機構和個人)就應否及如何負責任地使用閉路電視提供建議,包括:在安裝閉路電視前,資料使用者應客觀地評估確保這是正確做法,以應付當前的問題,以及這做法對私隱侵犯的程度,跟該問題嚴重性是否相稱。在考慮是否安裝閉路電視時,應採取下述步驟:
    • 決定使用閉路電視是否有迫切性(例如有關使用是基於公眾利益或公眾安全);
    • 了解有否其他私隱侵犯程度較低的方法,可以更好地解決問題;
    • 確定使用閉路電視的特定目的,及清楚界定要處理的問題;
    • 收集相關資料,以決定閉路電視是否可以有效地解決當前的問題;
    • 評估使用高解像設備攝錄個人的仔細容貌,是否真正有需要;
    • 由於公眾通常沒有預期閉路電視的影像會接駁上自動識別及追蹤個人的系統,故當閉路電視附帶有任何面部識別功能時,便必須有強而有力的理據;
    • 如切實可行的話,諮詢可能受閉路電視影響的人士,了解他們有甚麼關注;以及可以採取甚麼步驟以積極回應他們的憂慮及減低對私隱的侵犯;
    • 在沒有充分的理據下,不應採用隱藏式的閉路電視進行監察。應在非不得已情況下,才考慮使用;及
    • 清楚釐定監察的範圍和程度。

 

  • 公署另出版了《精明使用社交網》單張,讓巿民了解使用社交網時如何保障和尊重個人資料。

 

  • 公署迄今並未收到相關事件的投訴。

 

  • 任何人士如懷疑其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可以向本公署作投訴。公署在收到投訴後會接觸投訴人及被投訴者,就個案作出跟進處理,因應個案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調查,以確定被投訴者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如需引述,請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