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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查詢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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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年9月28日

私隱專員回應有關警察電單車上安裝行車紀錄器事宜


謝謝你的查詢,有關警方計劃在警隊電單車上安裝俗稱「車cam」的行車攝錄器,並現已委託機電工程署進行初步測試,就此查詢私隱專員有否收到警方就上述計劃徵詢。公署現回覆如下: 

  • 警方曾於2012年就警方將實施的「安全駕駛輔助記錄系統試驗計劃」聯絡公署,並作出簡介;由於涉及個人資料私隱問題,公署表示關注,亦就系統提供一般性意見,以助警方在實施有關措施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 公署從近日傳媒報道得悉警方會在推出警隊電單車上安裝車cam計劃前再次徵詢公署的意見。公署在收到上述計劃詳細資料後會從符規方面提供意見。 
  • 公署已刊發《閉路電視監察及使用航拍機指引》,就應否及如何負責地使用閉路電視向機構提供建議,協助個人或機構符合條例規定。指引可於 www.pcpd.org.hk//tc_chi/resources_centre/publications/files/GN_CCTV_Drones_c.pdf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