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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新聞稿 - 私隱專員就近日針對官員、立法會保安人員、師生的「起底」行為展開調查

日期:2020年5月19日

私隱專員就近日針對官員、立法會保安人員、師生的「起底」行為展開調查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黃繼兒關注到「起底」歪風U型反彈,尤其是近日牽連官員、立法會保安人員、老師及學生共約30宗的個案,受害人除被揭露包括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私隱,有人更表示或鼓吹對他們的家人不利。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公署)於進行網絡巡查發現此類「起底」帖文時,即已主動展開調查。私隱專員並要求有關人士立即停止「起底」,並已去信涉事的社交網絡平台要求立即移除有關帖文。就老師和學生被「起底」的個案,公署亦已聯絡有關學校跟進及提供適切協助。
 
私隱專員強調,進行這類「起底」行為,除了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刑事罪行外,亦違反各地奉行的數據道德標準,既與私隱權保障個人尊嚴此凌駕性的基本權利背道而馳,更罔顧公共利益,定必不為法律所容和大眾市民接受。《私隱條例》第64(2)條規定,任何人士在未經控制或管有資料者同意下(例如公共領域),披露某資料當事人的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那些無辜的人士(包括被「起底」者的配偶和子女),而該項披露導致該資料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這種傷害大多來自恐嚇,不論其意圖如何,該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
 
另外,高等法院亦已發出臨時禁制令(HCA 2007/2019),禁制任何人故意地在基於互聯網的媒介上傳播或發布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以造成香港境内任何人的非法人身傷害或任何財產的非法損害。該禁制令亦禁止任何人故意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或教唆他人從事上述行為。公署會將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的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
 
鑑於自去年6月出現的廣泛「起底」問題,私隱公署已研究如何修訂《私隱條例》的相關條文,以對「起底」行為作更有效規管,並已將有關建議以及如何修訂《私隱條例》其他範疇的建議交予政府。政府於2020年1月20日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匯報修訂《私隱條例》的方向和初步建議,當中包括考慮修訂條文以更針對性地處理與「起底」有關的行為、賦予專員法定權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網站移除涉及「起底」的內容等等,其建議與公署建議修訂《私隱條例》的方向相若。公署會與政府進一步深入研究具體的條例建議。
 
「起底」整體情況和跟進工作
 
  • 公署於2019年6月14日接獲首宗這類「起底」及網絡欺凌的相關個案。截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5時為止,公署共接獲及主動巡查後發現4,592宗相關個案。所涉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共有17個,所涉的連結共有3,217條。
     
  • 當中被「起底」人士,遍及意見不同取向的人士和各行各業的從業員,其中警務人員及其家屬仍是單一組別計受影響人數最多的。在公署接獲及發現的4,592宗個案當中,涉及警務人員及其家屬共1,630宗(佔整體個案約 35%)。對政府官員及公職人員進行「起底」的共186宗(佔整體個案約4%)。
     
  • 截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5時為止,公署共182次去信涉事的17個網上平台,要求移除共3,039條違法的連結,以及要求平台向其網民刊登警告字句,說明「起底」或網上欺凌行為會觸犯《私隱條例》第64條刑事罪行。當中有1,809條連結(即60%)已被移除。
     
  • 公署亦已依法將1,411宗涉嫌違反《私隱條例》第64條的個案,交予警方作進一步刑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
     
  • 另外,公署已將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的44宗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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