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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外洩事故通報

資料外洩事故通報

資料外洩事故一般指資料使用者持有的個人資料外洩,令此等資料承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遺失或使用的風險。視乎個案的情況而定,資料外洩事故可構成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第4原則。

雖然《私隱條例》沒有規定資料使用者必須就資料外洩事故作出通報,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公署)建議資料使用者在資料外洩發生後盡快向私隱公署、受影響資料當事人及相關機構作出通報。

資料使用者可使用此通報表格向私隱公署通報資料外洩事故,需時大約10-15分鐘。你可參考私隱公署發出的「處理資料外洩事故的實務建議」以獲取更多資訊。

如你發現你的個人資料私隱權利被侵犯,或有資料使用者在處理你的個人資料時可能違反《私隱條例》的情況,請按此

就一般查詢有關《私隱條例》及私隱公署工作的事宜,請按此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資料使用者的基本資料

資料使用者機構

聯絡人資料

資料外洩事故詳情

涉及的個人資料類別
你是否有聘用服務供應商/外判商處理上述個人資料?

事件的評估及所採取的補救措施

事故的原因/懷疑原因
對資料當事人可構成的風險
是否有通知受影響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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