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用品公司強制網上購物客戶同意將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
投訴內容
投訴人在一間床上用品公司(「該公司」)的網站購物並進入付款的頁面時,發現顧客必須剔選指定方格以同意該公司按其私隱政策使用顧客的個人資料作促銷用途,否則將未能付款以完成交易。投訴人就此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結果
該公司向私隱專員公署解釋即使顧客剔選其指定方格,亦不會視為同意直接促銷,並跟從私隱專員公署的意見修改網站的付款交易頁面,令顧客可於頁面選擇是否剔選同意該公司使用其個人資料作促銷用途的方格。
借鑑
不論資料使用者的直接促銷活動是否與收集資料的原本目的(即為向客戶提供所尋求的基本服務)直接有關,客戶應可自行決定是否同意資料使用者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若資料使用者透過服務申請表向客戶收集個人資料,而表格的設計令客戶無法拒絕其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用途(即「綑綁式同意」的情況),這種做法可被視為以不公平方法收集個人資料。
上載日期: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