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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簡述

個案簡述

有關條例第64條 — 個人資料的披露的個案簡述

參考編號.:2022C01

公共交通運輸公司職員被「起底」—《私隱條例》第64條 — 個人資料的披露

投訴內容

投訴人是某公共交通運輸公司的職員。2021年年初,投訴人發現有人在未得他的同意下,把他的姓名、相片,以及其他個人資料(包括他的職業、公司名稱及工作的車站)發放到社交媒體平台。發文者在帖文內以粗言穢語稱呼投訴人,指責他檢查車票,又呼籲網民去識別他。投訴人對他的個人資料在社交媒體平台被發布感到極度憂慮,遂向私隱公署求助。

結果

在這個案中,不但投訴人的個人資料被披露,發文者更在網上呼籲網民識別投訴人。這無疑對投訴人的日常生活帶來不必要的威脅和滋擾。私隱公署要求有關社交媒體平台移除有關的「起底」帖文,並得到積極的回應。最終,相關涉事的帖文被移除,以減低對投訴人的傷害。

借鑑

近年個人資料被「武器化」,「起底」情況猖獗。雖然在接獲投訴時,「起底」並非刑事罪行,但是《私隱條例》於2021年10月經修訂後更能有效打擊「起底」行為。修例旨在將「起底」行為訂為刑事罪行、賦權私隱專員就「起底」及相關罪行進行刑事調查及檢控,以及賦予私隱專員法定權力要求停止披露「起底」訊息。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任何看來是「起底」的訊息前,都要三思。

上載日期:2022年9月


個案種類 : 按條例規定/ 保障資料原則/ 實務守則/ 指引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