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體檢公司被控沒有依從拒收直銷訊息要求
投訴內容
投訴人是一間體檢公司的前客戶。自2013年中,該公司多次致電投訴人,向他推銷身體檢查服務。儘管投訴人已口頭及書面向該公司作出拒收直銷訊息要求,但該公司在2014年7月繼續致電他作直銷推廣。
結果
該公司被控沒有依從投訴人的拒收直銷訊息要求,停止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違反條例第35G(3)條的規定。該公司認罪,被判罰款一萬元(HK$10,000)。
(上載日期: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