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講師未經同意上載學生姓名、功課成績至學校官方網頁
查詢事項
大專學生查詢院校的講師可否在未有取得學生同意的情況下,把學生的課業成績資料上載於學校官方網頁,讓公眾查閱有關課業的成績。
公署的回覆
條例旨在保障資料當事人在個人資料方面的私隱。一般而言,若披露的資料可供其他人識辨資料當事人的身分,則有關資料有機會構成個人資料,而院校在使用(包括披露)個人資料時,須遵守條例附表1保障資料第3原則的相關規定,即除非得到有關資料當事人的訂明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可使用於當初收集該資料時所述明的目的或直接與之有關的目的。
上載日期: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