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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簡述

個案簡述

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管轄範圍的個案簡述

參考編號.:2000A03

個人資料的定義

使用優惠八達通咭時閘口發出的閃光及響聲不屬私隱條例釋義下的「個人資料」。

投訴人超過65歲 ---- 可享車費優惠 ----使用優惠八達通咭入閘時閘口發出閃光及響聲 ---- 披露了他的年齡(屬於他的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的釋義。

投訴內容

投訴人投訴每次使用「長者優惠車票咭」進出鐵路經營者的閘口時,閘口燈均會發出閃光及「嗶嗶」聲。投訴人指稱閘口附近的乘客因此知道他已超過65歲。

私隱專員的決定

私隱專員告知投訴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第39條不會對投訴進行調查,因為投訴並不涉及條例釋義下的「個人資料」。長者優惠車票咭或鐵路經營者的資訊系統均無記錄投訴人的任何資料,可合理地切實可行直接或間接確實投訴人的身分。此外,閘口發出的閃光及響聲不屬於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因為根據條例的釋義,個人資料必須是記錄下來的資料,而該等閃光及響聲並無用任何形式記錄下來。

上訴

投訴人就私隱專員的調查結果向行政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經聆訊後,行政上訴委員會裁定長者優惠車票咭及閘口發出的閃光及響聲均無披露使用者的任何個人資料。此外,亦無證據顯示在本個案的情況下,買咭者在購買優惠車票咭時須提供身分識辨資料或有關資料曾被記錄下來。至於閘口發出的訊號,則只是用來識辨所使用的是哪類咭,而非用以識辨使用者。無論使用者是30歲或65歲,當使用該類優惠車票咭時,閘口亦會發出同樣訊號。至於當值職員是否查核使用者使用優惠車票咭的資格,則由有關職員憑所見情況決定。

行政上訴委員會的決定

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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