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商未獲授權下載210,000名銀行客戶的個人資料 — 保障資料第4原則 — 個人資料的保安
背景
一間銀行向私隱公署通報,銀行委託了一名承辦商執行銀行的系統發展項目,並授權他使用銀行的原始資料進行有關的項目測試,惟該承辦商其後被發現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從銀行的電腦下載了964個載有客戶個人資料的檔案至其個人流動裝置。涉及的個人資料包括約210,000名客戶的香港身份證號碼、住宅及郵寄地址,以及基金投資資料。
該銀行解釋,事件是由於銀行的資料遺失防護系統的配置有漏洞,以致系統只能阻止資料被儲存到外置的儲存裝置,但有關的儲存裝置卻不包括視窗便攜式裝置,例如智能電話及平板電腦。該銀行述明該名承辦商並沒有對外披露或使用其所下載的檔案資料。
補救措施
該銀行採取了下述補救行動,防止日後再發生類似事件:
上載日期: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