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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簡述

個案簡述

有關僱傭事宜 的個案簡述

參考編號.:2020E01

僱主可否於住所安裝閉路電視監察家傭

查詢事項

查詢僱主可否於住所內安裝閉路電視監察家傭。

條例的相關規定

個人資料的收集

條例附表1的保障資料第1(1)原則訂明,資料使用者在收集個人資料時,必須為了直接與其職能或活動有關的合法目的而收集,而資料的收集對該目的是必須或直接與該目的有關的。就該目的而言,資料屬足夠但不超乎適度。第1(2)原則規定,該資料須以合法及在有關個案的所有情況下屬公平的方法收集。

此外,第1(3)原則訂明資料使用者凡從資料當事人收集個人資料,必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資料當事人在有關資料的收集之時或之前,獲告知他是有責任或可自願提供有關資料及若果他不提供便會承受的後果,以及有關資料的用途及可能轉移予甚麼類別的人士。

公署的回覆

假如僱主對家傭的工作情況進行攝錄監察,便屬收集家傭的個人資料。在此情況下,僱主作為條例釋義下的資料使用者須遵守條例的規定,包括在收集個人資料時遵守保障資料第1原則的規定。

僱主監察家傭的工作情況前,應參考公署發出的《僱主監察僱員工作活動須知:家傭僱主應注意的事項》,以了解對家傭在家居中的活動進行攝錄監察時須注意的重要事項。任意在家中使用攝錄機監察家傭的活動在本質上侵犯了家傭的私隱。在決定進行攝錄監察前,僱主必須慎重考慮是否確有需要進行這類監察。在考慮過所有因素後仍決定在家居進行攝錄監察的僱主,應考慮監察方式的「合理性」、告知家傭有關監察活動的「公開性」,以及妥善處理攝錄記錄的方法。原則上,僱主不得使用攝影機(不論是否隱藏的攝影機)拍攝在廁所/浴室或家傭工作後休息的私人空間內的活動。當僱主有意進行攝錄監察時,他們須將屋內裝有監察系統一事通知家傭。

此外,僱主應實施明確的僱員監察政策,清楚說明從監察所收集得的個人資料的管理方法及包括從監察紀錄中收集的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等事項,並將有關政策傳達受影響的家傭。作為良好行事方式,僱主應讓家傭知悉監察活動及行為的監察設備的詳情(例如設備的位置、監察紀錄的保留期限、安全保管資料的措施等)。

上載日期:2020年9月


個案種類 : 按條例規定/ 保障資料原則/ 實務守則/ 指引分類 : 按題目/內容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