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
- 隨著《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於2021年9月29日通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有關「起底」的修訂條文於2021年10月8日正式生效。 請按此參閱《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 請按此參閱政府當局在2021年10月8日發出的新聞稿。 請按此參閱私隱公署在2021年10月8日發出的新聞稿。
修訂的主要內容
立法背景
* 根據條例第64(6)條,「指明傷害」共包含四個範疇,包括對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下稱「該人」)的滋擾、威脅或恐嚇;對該人的身體傷害或心理傷害;導致該人合理地擔心其安全或福祉的傷害;或該人的財產受損。
為了讓中學生明白網絡欺凌及「起底」罪行的嚴重性,提高他們對在使用社交媒體時保護個人資料的意識,及培養他們向網絡欺凌及「起底」說「不」的正確態度,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特別舉辦反「起底」學校教育巡迴講座,以到校講座的形式向中學生講解相關資訊。活動詳情如下:
主題: 向網絡欺凌及「起底」說「不」 形式: 到校講座(可安排以視像講座形式進行) 時間: 約35至45分鐘(可與校方商議) 語言: 粵語 對象: 中一至中六學生 講者: 私隱專員公署代表 費用: 全免
查詢電話:3423 6654(汪小姐)/ 3423 6659(何小姐)
私隱專員公署邀請執業大律師申請加入外判大律師名單。有意者可將其履歷、處理「起底」個案的經驗(如有)以及建議費用郵寄或電郵至本公署:—
郵寄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13樓1303室 電郵地址:communications@pcpd.org.hk
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會用於與本公署外聘大律師有關的用途,並會在聘用期間保留或由遞交日子起計保留24個月,以較長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