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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章专栏

媒体报道

保障公司登记册所载个人资料 - 新查册安排

钟丽玲大律师是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亦是 香港董事学会的荣誉资深会员。

公司登记册新查册安排

为加强保障公司登记册中所载的敏感个人资料,公司登记册的新查册安排最近开始实施。

由2021年8月23日起,公司可不提供其备存的登记册中董事的通常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书的完整身分识别号码予公众查阅。

由2022年10月24日起,公司注册处将不提供所有提交作注册的文件中的董事、公司秘书和清盘人等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识别号码予公众查阅。

由2023年12月27日起,有关人士可向公司注册处申请,不提供在2022年10月24日之前已向公司注册处登记的文件内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识别号码予公众查阅。

新查册安排的重要性主要在于更改现有安排,令公众不会不受限制地获取公司登记册中个别公司高级人员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识别号码,从而加强保障当中的敏感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支持新安排

从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角度来看,我欢迎和支持新查册安排。

考虑到自2019年中以来「起底」案件的数量大幅增加,以及过去两年涉及非法使用个人资料进行网络犯罪和电话诈骗的趋势有所恶化,我认为推行新查册安排在香港现时的情况下尤为重要。

就这方面,我极度关注个人资料被武器化,用于恐吓、伤害他人,或令他人噤声。

过去两年,公署处理了超过5,800宗与「起底」相关的投诉和经我们网上主动巡查所发现的个案,当中945宗个案涉及不当披露受害者的身份识别号码及/或住址。

政府已于2021年7月21日把《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引入「起底」罪行及增加私隐专员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的执法权力,以更有效地打击「起底」。纵然如此,进一步加强对公共登记册所载的个人资料的保障,将有助于从根源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