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冠状病毒病」自2019年年底爆发以来,已迅速升级为全球健康危机。自从世界卫生组织在2020年3月将其定性为大流行病,该病已在全球夺走了约一百万人的生命,感染了数千万人。不用说,「2019冠状病毒病」也对香港人的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
世界各地的政府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控制疾病的蔓延,例如部署大规模的监控程序来追踪感染者和追踪他们的接触者,封锁疫区,以及实施「在家工作」的安排来加强社交距离。各地的政府也越来越多引用非传统的科技措施来帮助他们抗击疫情。虽然公共卫生监测技术已成为许多大流行病预防和遏制策略的重要一环,但我们应时刻警惕在此过程中引发的个人资料私隐问题。
宏观世界各地,在不同的科技措施当中,接触者追踪或「行踪显露通知」流动应用程式被认为是遏制疫情蔓延的关键和新颖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是利用流动设备的蓝牙信号,记录紧密接触者的讯号,理论上可以让公共卫生官员通知甚至隔离与感染者密切接触的人。截至2020年9月中旬,至少有37个地方正在开发或已经推出采用蓝牙、用于接触者追踪的流动应用程式。在集中处理的方法中,通常由应用程式收集匿名的接触者数据,然后在用户被感染时上传到中央服务器。印度、巴林、科威特等一些国家还在应用程式中加入了实时的定位追踪资料,从而提高资料的准确性和追踪效果。不过,这种持续追踪地理位置资料的方式非常侵犯私隐,很多资料保护机构和人权组织都不建议采用这类方式。在分散处理的方法中,匿名的接触者资料由应用程式收集,但存储在用户流动装置;只有当相关人士被感染时,才会将其由应用程式分配的假名身份上传到中央服务器,然后通知被接触者。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在2020年4月发布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背景下位置数据和接触者追踪工具使用指引》中认为,分散式的方法最符合「收集最少数据」的原则。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强调,在制定这些接触追踪措施时,必须通过「贯彻私隐的设计」 及「以预设私隐设定」来实现数据保护。
虽然这些数码技术为各地政府打击「2019冠状病毒病」提供了强而有力的工具,但其有效性取决于人们对这些应用程式的信任及信心。因此,在实施这些措施时,应谨慎策划及保持透明度,谘询社会主要持份者,并以「贯彻私隐的设计」来加强对私隐的保护。在推出这些数码措施前,各地政府需要考虑对私隐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虽然私隐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但我认同它并非绝对的权利,而是受制于其他 相互冲突的权利和利益,例如生命权及公众健康的利益。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如美国卫生当局及匈牙利政府,会采取放宽或修订某些法律和执法政策,以容许个人资料的非常规用途,减少对抗疫措施的阻碍。常见的做法包括暂时中止资料当事人获通知及取览资料的权利,或豁免因不遵守某些有关使用及处理健康资料的法例而引致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鉴于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的情况日渐增加,并对我们的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某些地方正朝另一个方向迈进,在「2019冠状病毒病」期间加强对个人资料使用的私隐保障。澳大利亚政府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澳大利亚在2020年6月通过了《私隐修正法案》,以更好地保护和保障澳大利亚接触者追踪应用程式所收集的个人资料。 该法例还明确规定,该应用程式收集的资料不能用于执行与接触者追踪无关的其他法律。美国也在讨论类似的保障立法修正案。
回到香港,从2020年1月底开始,我们就一直在对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香港特区政府已采取多项以数据为主导的措施以遏止病毒扩散,例如为被隔离人士提供 「居安抗疫」流动应用程式、推出互动网上仪表板,让公众知悉病毒的扩散情况,以及利用「重大事件调查及灾难支援系统」(俗称「超级电脑」)追踪传染源头和与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士。据我观察所得,当局已尽能力尽量减少侵犯个人资料私隐。
最近,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抗疫情,以期尽快恢复正常活动,我注意到政府已实施或打算推出新的措施。举例来说,政府推行了一项自愿性的全民「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计划,目的是找出无病征的个案。 另一个已被广泛讨论的措施是引入「健康码」系统,允许经检测对「2019冠状病毒病」呈阴性反应的人从香港前往广东或澳门,而不受有关当局实施的14天强制隔离规定的限制。在计划这些措施时,我们必须考虑到保护个人资料的问题,并把该考量纳入计划的设计中。这包括:只收集必要而非超乎适度的个人资料;必须在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清楚列明收集目的、资料承转人类别、是否必须提供资料等;在资料当事人提供任何个人资料前,必须让资料当事人有机会考量该声明,并作出知情的决定;如资料用作新用途,则必须取得资料当事人明确及自愿的同意。为确保资料保护措施行之有效,我认为计划的关键部分必须包括精心设计的步骤及对执行细节的适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