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章专栏
媒体报道
私隐专员接受《信报》专访
私隐专员钟丽玲: 我下载的手机Apps少于5个
钟丽玲(Ada)在1981年加入政府,到明年已是40年。
她先加入税务局,做过助理评税主任,后来考获大律师资格,被调升到前律政署担任助理检察官、首席政府律师等职位。至2007年担任公司注册处处长,任内改写公司条例共900多条,把繁文缛节简化及把文书电子化,令成立公司由以往的4天缩短至1小时。
今年7月下旬,她离开工作了13年的公司注册处,空降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作为私隐专员,而表明「从来都那么重视私隐」的她,不讳言手机除预设程式外,只下载了少于5个Apps!「有一个用来看新闻,另一个是YouTube、Call的士……」她微笑道。
钟丽玲在今年9月上任个人资料私隐专员,任期为5年。
社会运动持续,不同阵营都有互相起底的情况。
钟丽玲特别关注这个情况,在报纸撰文呼吁各界停手,指出起底可能会招惹官非甚至坐监等恶果。
在2015年,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收到有关起底及网络欺凌的投诉数字只有22宗,至2018年是59宗,到了2019年,反修例风波令社会出现明显分化,政见不同的黄蓝阵营互相以起底形式揭露对家私隐,以致数字大幅飙升至4439宗。而今年首11个月,数字回落至870宗。
钟丽玲相信,数字骤降的原因是近期有「起底行为」被正式定罪。
她语重心长地道:「在今年10月,法庭首次就触犯《私隐条例》第64(2)条作出裁决,此案涉及一名电讯公司员工,从公司档案取到一名警务人员家属的个人资料,然后在网络平台披露。这员工被判入狱24个月。我们当时发了新闻稿,欢迎此裁决。」
她特别提醒,「另外还有两宗违反法庭禁制令(分别在6月及10月),都牵涉警务人员被起底,而两个被告亦被判28天监禁,但可以缓刑。法官已经表明,日后会判处即时监禁。」
常见起底情况
常见的起底情况是怎样的?「相片、 名字、手提电话、身份证号码、父母名字、子女在哪儿上学等等。」她数一数道:「这些资料被公开后,受害人会收到电话,例如说:我会来接你个女放学!有些受害人因此连上班时都要人陪伴,甚至不敢让子女上学。」
然而问题是,3宗判决似乎都是「黄丝」被捕。原来公署并无提出诉讼的法律地位,所有确立的投诉个案要转交予警方作进一步刑事调查,并由警方交予律政司再考虑提出检控;而违反临时禁制令(与起底相关的)个案,则会转介律政司。若有人选择性执法,那是否公平呢?
她回应时只表示:「公署相信相关执法部门各司其职,按法例规定及赋予的权力执法。」
另外,钟丽玲指受起底滋扰的投诉者,黄蓝阵营都有,「支持政府的有30%,反对政府的也有约30%,其余是其他的情况。」记者追问,他们交予警方调查的是否也是黄蓝都有呢?但她仅指出:「公署一直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地跟进及执法,而『起底』人士来自社会不同阶层及背景。」
但公署还有一个功能,就是他们确认投诉后,会联络网站营运商,要求对方移除这些资料。「在香港,大部分的网站都很合作。但有些平台只容许大家发放资讯,用户上载什么,平台亦无权存取。在这情况下,要求删除资料就很困难。」即使类似WhatsApp或Telegram,资讯在群组发布,营运者也无权删除?「可以这么讲。」她严肃地道。
上任专员黄继儿在一篇新闻稿指,希望「加强私隐公署的权力,以更有效打击『起底』行为,如刑事调查及提出检控的权力……等。」
问钟丽玲会否在任内完成此任务?如会,又如何做?对于这点她没有正面回应,只说正联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深入研究修订《私隐条例》的具体建议。
车牌查册事件
最近,香港电台有记者因车牌查册被指作虚假声明,而遭警方拘捕及起诉。然而查册向来是侦查报道的必要手段,上述事件令香港新闻自由笼罩一层阴影。这点钟丽玲就派定心丸,「其实传媒工作,《私隐条例》第61条已有豁免,例如传媒把拿回来的资料,用作报道,而有关披露是牵涉公众利益的,这会是一个豁免的情况。另外,第58条是,若披露涉及非法的行为,例如贪污舞弊,也可豁免。因此,整个法例在实施前,已把公众利益的元素包含在内。」
但在另一边厢,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最近因土地纪录查册,而收到私隐专员公署的信,质疑他查册的目的,要求他移除记者会片段,否则会作调查,甚至交予警方作进一步行动。
事缘原定今年进行的立法会选举,林卓廷质疑新界东参选人方国珊申报的260万多元选举开支(这金额较新界东参选人平均开支多出7倍),其中八成没有单据。过往参选人若取得5%选票,可向政府申还每票最多15元,或法定选举开支上限一半。而今次选举被押后,政府早前宣布参选人可获发还全数选举开支。林质疑这有可能成为一些人牟取私利的诱因。其时他透过土地注册处资料,在记者会公布一名捐赠者的地址,后来捐赠者被起底及滋扰。
谈及这个案,在官场打滚近40年的钟丽玲选择不评论,只道:「个别个案,我们有保密的原则。」但她补充,「上面谈及的第58条,是否适用呢?但都要视乎个别情况去看。」
不会下载Cookies
疫情下,政府推出的「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是钟丽玲点名想谈的话题。
她先表明自己已下载,「我觉得很好用,例如我睇到政府最近又移除一些权限,包括USB储存、Wi-Fi ID的权限。」但她作为用家,就有以下建议:「自己应该是可以看回纪录的,像一本笔记簿咁啫,无理由看不到自己去过边!」
政府推出「安心出行」时,表明用家去过哪里,资料只储存在用户的手机,而非即时去到中央处理。她认为,在私隐角度看,这令程式符合国际侵犯最少个人私隐的标准。
她认真地说:「我们在8月做调查,这类的App,全球有两类做法,第一是中央处理,即你去完某场所嘟机后数据去了大台;第二是分散处理,即你嘟机后,资料是储存在你的手机内,香港是用这个。」她指,英国最初是中央处理,后来回应民众私隐的考虑,改成分散处理。「挪威亦准备由中央处理改为分散处理。现在仍维持中央处理的包括印度、澳洲。」
至于内地也有类似程式,叫「密切接触者测量仪」,使用者只要输入自己的资讯,再配以全国满布的天眼(早已是中央处理),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属于高风险族群。内地还有无人机在公众地方监控,如发现有人没把口罩戴好,会即时广播提示。
现时浏览网站,很多时都会被问到是否同意下载Cookies,若网民不按「同意」,一些网站甚至不能浏览。「Cookies分为两类,一种是网站营运商开发的,用来看自家网站的效益;第二种是营运商与第三者如广告商合作的,当你一下载(即按『同意』),就会把个人浏览活动资讯畀第三者。」她谨慎地指:「我会呼吁大家小心啲。」而钟丽玲自己一般就不会下载Cookies,她说不是当了专员才关注起自己的私隐,而是一向如此。
更甚者,是她的私人手机除预设的程式外,只有少于5个Apps。吃东西的?「没有。」网购?「很少。」她也说自己从不会做什么商场或商店的会员,「所以冇晒啲优惠!」
最大成就
钟丽玲的父亲从事会计工作,母亲是家庭主妇。
她自中学毕业起已想修读法律,「但当时风气认为若要做律师,要去英国攻读。」然而,在她成长的年代,一般人中学毕业后就要靠自己,即使上大学,都要凭自己做补习赚取学费及生活费。「于是,我留在港大读商业管理。」
重写公司条例
第一份工,她在税务局工作,因为要熟悉税务条例,她顺理成章兼读法律学士,「这学士是伦敦大学颁授的,我们通常在放工之后上课。」她回想道:「我出来工作6年后,刚好有奖学金到英国进修法律,我就去了。」
1988年7月,她成功在英国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同年加入前律政署担任助理检察官。
钟丽玲任职公司注册处处长有13年的时间,她认为任内最大成就是重写公司条例。
「九百几条,全部是新的!首先, 整个法例框架现代化,例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通讯,由以往法例规定要纸张化,到改为电子通讯;第二,降低营商成本,例如公司合并不用再经法庭,而是用行政处理;第三,我亦推出电子成立公司,由以往4个工作天成立公司,到现在1个小时之内可办妥。」她骄傲地说,「根据世界银行的排名榜,全球创业轻易指数(Ease of Doing Business Ranking),香港排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