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AI)科技急速发展,AI的应用日渐普及。为应对AI 对个人资料私隐带来的挑战,体现国家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专员公署)今日发布《人工智能 (AI): 个人资料保障模范框架》。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人工智能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点领域之一。私隐专员公署制定了《人工智能 (AI): 个人资料保障模范框架》(《模范框架》),提供国际认可及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最佳行事常规,以协助机构在采购、实施及使用AI,包括生成式AI时,遵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机构在善用AI之余,亦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我相信《模范框架》将有助孕育AI在香港的健康发展,促进香港成为创新科技枢纽,并推动香港以至大湾区的数字经济发展。」
为《模范框架》撰写前言的私隐专员公署科技发展常务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黄锦辉教授表示:「适逢国家正快速发展新质生产力,并开展了『人工智能+』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私隐专员公署推出这指引,正好可以协助企业善用AI技术,促进产业创新及升级转型,帮助推进香港数字经济发展、加速建设香港成为国际创科中心,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私隐专员公署发布的《模范框架》获得香港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及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的支持,公署在制定《模范框架》的过程中亦曾征询不同专家及相关持份者的意见,当中包括公署科技发展常务委员会成员、公营机构、科技业界、大学,以及AI供应商等。公署衷心感谢众位专家及持份者在草拟及发布《模范框架》的过程中所给予的支持及宝贵意见。
具体来说,《模范框架》建基于一般业务流程,向采购、实施及使用任何种类的AI系统的机构,就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方面提供有关AI管治的建议及最佳行事常规,旨在协助相关机构遵从《私隐条例》的规定,及恪守私隐专员公署在2021 年出版的《开发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标准指引》中倡议的三项数据管理价值和七项AI道德原则。《模范框架》涵盖以下四个范畴的建议措施(建议措施概要请参阅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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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AI策略及管治架构:制定机构的AI策略及采购AI方案的管治考虑、成立AI管治委员会(或类似组织)及为员工提供AI相关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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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风险评估及人为监督: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建立一套风险管理机制,采取「风险为本」的管理方式,并视乎AI的风险高低而采取相应的风险缓减措施,包括决定人为监督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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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AI模型的定制与AI系统的实施及管理:为定制及/或使用AI模型准备及管理数据,包括个人资料、在定制及实施有关AI系统的过程中测试及验证AI模型、确保AI的系统安全及数据安全,以及对AI系统进行管理及持续监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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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与持份者的沟通及交流:定期及有效地与持份者(尤其是内部员工、 AI供应商、个别消费者及监管机构)联络及交流,以提高透明度及建立信任。
为协助机构更容易理解《模范框架》,私隐专员公署亦出版了一份介绍《模范框架》的懒人包,摘录《模范框架》的重点建议。
下载《人工智能 (AI):个人资料保障模范框架》:
https://www.pcpd.org.hk/tc_chi/resources_centre/publications/files/ai_protection_framework.pdf
下载《人工智能 (AI):个人资料保障模范框架》懒人包:
https://www.pcpd.org.hk/tc_chi/resources_centre/publications/files/leaflets_protection_framework.pdf
《人工智能 (AI):个人资料保障模范框架》
私隐专员钟丽玲发布《人工智能 (AI):个人资料保障模范框架》。
私隐专员公署科技发展常务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黄锦辉教授在《人工智能 (AI):个人资料保障模范框架》传媒简介会上发言。
私隐专员公署科技发展常务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黄锦辉教授(右二)、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助理政府资讯科技总监(资讯科技基础设施)赵善衡(左一)、私隐专员钟丽玲(左二)及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人工智能及可信技术部门首席总监张伟伦(右一)出席记者招待会。
私隐专员公署科技发展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委会)、立法会议员黄锦辉教授(右三)、私隐专员钟丽玲(中)、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助理政府资讯科技总监(资讯科技基础设施)赵善衡(左三)、其他常委会成员,包括张伟伦(右二)、陈仲文工程师(左二)、刘伟经特邀教授(右一)及助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法律、环球事务及研究)萧颕思(左一)出席记者招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