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1月11日
为确保信贷资料库的数据安全
私隐专员公署完成对全港信贷资料服务机构的循规审查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专员公署)于去年6月发表一份调查报告,涉及未经授权查阅TE信贷资料库的信贷资料。因应上述调查报告的发现,以及社会各界关注全港信贷资料库处理借款人的信贷资料的情况,为了确保借款人的个人资料私隐受到保障及资料库的数据安全,私隐专员公署主动对全港信贷资料服务机构进行循规审查,以了解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就借款人的信贷资料所采取的保安措施及保留期限是否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规定。私隐专员公署现已完成有关的循规审查。在是次循规审查过程中未有发现有违反《私隐条例》关于资料保安及保留期限相关规定的情况。
私隐专员公署希望透过这次循规审查,向所有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作出以下建议,加强它们的数据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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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及贯彻实施私隐管理系统,将个人资料私隐保障纳入机构的数据管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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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保障资料主任,监察遵从《私隐条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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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措施监察财务机构查阅信贷资料库的情况,并定期评估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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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及适时检视有关处理个人信贷资料的政策及措施,并定期审视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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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员工在保障资料方面的培训,确保他们对《私隐条例》有充分的认知。
任何人士如怀疑其信贷资料被不当查阅或逾期保留,可向相关信贷资料服务机构查询,亦可向私隐专员公署作出查询或投诉(电话:2827 2827;电邮: communications@pcpd.org.hk/complaints@pcpd.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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