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10月17日)在《行政长官2019年施政报告》答问会上表示,政府认为有需要检视香港法律,希望在有需要加强法律的地方,能够更有力去应付网上「起底」及欺凌行为。就传媒对此的查询,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黄继儿作出以下回应:
私隐专员指出,过去四个月以来,个人资料被武器化已成为保障私隐的一大关注点。面对网络「起底」行为,公署调查及跟进工作遇到多重困难,包括公署无权迫令平台把「起底」帖文移除。涉事的13个平台之中,大部分并非在香港运作或登记,截至2019年10月18日中午,公署接获及主动发现2,659宗相关个案。公署共82次去信涉事的13个网上平台,要求移除共1,632条违法的连结,以及要求平台向其网民刊登警告字句,说明「起底」或网上欺凌行为会触犯《私隐条例》第64条刑事罪行,(即「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虽然有612条连结已经被移除,但余下仍有1,020条连结(63%)仍未被移除。
在涉事的平台之中,其中两个是在香港登记,公署已按《私隐条例》进行调查。而另外一个在香港以外的平台最为活跃,为求尽快令受害人免受伤害,公署共20次严正要求该平台将逾1,000条连结除下,但至今超过900条连结仍在该平台出现。公署亦曾要求所有涉事平台提供上载有关「起底」帖文的网民的登记资料或IP地址,但所有平台(包括上述出现最为严重「起底」行为的平台)一直没有向公署作出任何回复。
上述出现严重「起底」行为的平台在香港没有办事处,其域名并非在香港注册,只有一个位于境外的地址。公署曾联络当地政府驻香港的相关机构寻求协助,以及希望香港电脑保安事故协调中心作出跟进,但均未有显着成效。
无论如何,「起底」行为属《私隐条例》第64条的刑事罪行,公署在初步审研个案的相关资料后,已依法将1,297宗此类个案交予警方作进一步刑事调查及考虑提出检控。
总括而言,公署在处理网上「起底」个案时所遇到的困难包括:
要克服上述困难,需要扩大公署的权力,修订方向包括:
私隐专员有法定责任不时检讨《私隐条例》。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曾公开表示,希望于2019年6月前初步完成检讨《私隐条例》的工作。私隐专员已于6月将修订《私隐条例》的初步看法交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过去数月社会不断出现网络恐吓或煽动行为和相关的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的情况,私隐专员积极研究修订《私隐条例》的相关部分,并会尽快将建议交予政府以作考虑。
另一方面,社会再次讨论限制选民登记册刊载选民的姓名及地址以减少「起底」情况的课题。公署于2015年7月发表了一份报告,题为「政府及公营机构所管理的公共登记册调查」(Survey of Public Registers Maintained by Government and Public Bodies),调查检视了10个常用的公共登记册,当中包括选民登记册。该份报告已送交相关的政府决策局、部门及机构,并就如何提高对登记册内的个人资料私隐的保障提供了多项建议。公署乐意与政府再作讨论及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