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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21年7月5日

公署回应传媒查询有关拟议修订私隐条例

就 有关拟议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查询,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公署)现回应如下:
 
问题
「有外国传媒报道,亚洲互联网联盟曾去信私隐公署,表达对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关注,请问私隐公署有何回应?」
 

  •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公署)已收到亚洲互联网联盟(联盟)的信件,表达它们对拟议修订《私隐条例》以打击「起底」(修例)的意见。

 

  • 自2019 年年中以来,在香港发生严重的「起底」行为,已经触犯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透过将个人资料武器化,「起底」行为侵犯了个人资料私隐,并对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极大伤害。在典型的「起底」案件中,比较常见的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受害者的姓名、照片、香港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职业、电话号码和/或地址,在一些个案中还包括他们家庭成员的个人资料。很多时候,受害者会接到恐吓电话,或遭网络欺凌或身份盗窃。正如法庭在一宗「起底」案件中指出,「起底」对受害人的影响严重并持久。

 

  • 香港特区政府和私隐公署一直不遗余力地打击「起底」。在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期间,私隐公署处理了超过5,700宗有关「起底」的个案。在这5,700宗个案中,私隐公署转介超过1,400宗涉及违反《私隐条例》第64(2)条[1]的个案予警方进行刑事调查及考虑检控。此外,在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期间,私隐公署将63宗可能违反有关「起底」的临时禁制令的个案转介律政司跟进。

 

  • 为加强打击「起底」,特区政府建议修订《私隐条例》,将「起底」行为定为刑事罪行,赋予私隐专员刑事调查及检控权。政府的目标是在本立法会议年度,完成有关修例的草拟工作,并将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 根据私隐公署去年委讬香港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约三分之二的受访公众和机构表示支持通过赋予私隐公署以下权力来遏止「起底」:
    • 支持给予私隐公署权力,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和网站删除有关「起底」的内容(公众调查为71%,机构调查为64%);
    • 支持给予私隐公署权力进行刑事调查(分别为70%及63%);及
    • 支持给予私隐公署权力提出检控(分别为69%及61%)。

 

  • 言论自由受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7条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所保障,修例不会对言论自由产生任何影响。此外,《私隐条例》第8部订明在特定情况下可获豁免遵守《私隐条例》的相关条文,涵盖的范围包括防止或侦测罪行(第58条)、健康(第59条)、新闻活动(第61条)、统计及研究(第62条)等,上述豁免不会受修例影响。

     
  •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强烈反驳任何有关修例会影响外商在香港投资的说法。私隐公署重申,修例只涉及非法的「起底」行为及私隐公署的相关执法权力。修例中会清楚列明「起底」罪行的范围。私隐公署欢迎持份者对修例提出意见,并会在短期内与联盟的代表会面,以更清楚了解他们的意见。


[1] 《私隐条例》第64(2)条规定,如(a)任何人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自该资料使用者的某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而(b)该项披露导致资料当事人蒙受心理伤害,该人即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