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贵报查询有关流动支付平台涉及的个人资料私隐议题,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公署)现回应如下:
问题
「1. 请问就过去5年,署方共收到多少宗与流动支付平台相关投诉?主要涉及甚么问题?例如怀疑因使用流动支付平台而令个人资料私隐外洩?
2. 电子消费日益普及,个人私隐亦有可能更易暴露于第三方。请问就相关方面,署方有甚么指引/规定提供予使用流动支付平台的商户,以及建议提供予消费者?」
答:问题1
年份 | 投诉数字(宗) |
2017 | 5 |
2018 | 15 |
2019 | 6 |
2020 | 4 |
2021(截至2月) | 1 |
答:问题2
o 私隐政策应具透明度,并以浅白语言向消费者解释收集个人资料的类别和必要性;收集个人资料的所有拟作用途;可能获转交个人资料的所有人士的类别;消费者的权利和责任,例如查阅及改正资料、拒绝某些资料用途等的权利;以及保障个人资料的保安措施;
o 收集和保留最少个人资料;及
o 就收集和使用个人资料向消费者提供清晰及真正的选择,以显眼的方式引起消费者注意,而不是藏于冗长的私隐政策之中,以及消费者的选择不会对其能否获得服务、服务价格和效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o 细阅私隐政策,尤其留意将被收集的个人资料的类别;个人资料的可能使用详情;机构拟将个人资料转交予哪些类别的人士;消费者的权利和责任,例如查阅及改正资料、拒绝某些资料用途等的权利;以及机构采取的保障个人资料的保安措施;
o 审慎评估索取个人资料的要求,检视流动支付平台应用程式的私隐设定,并移除程式中不必要的查阅资料权限;
o 在安全环境下使用流动支付平台应用程式,例如不要通过公共或不安全的Wi-Fi,或公共电脑使用应用程式;使用复杂密码,切勿与其他帐户共享密码;及
o 定期监察帐户,留意有否未经授权的交易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