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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20年7月13日

公署回应传媒一宗有关疑似电话骗案的查询

就 贵报查询有关疑似收到电话骗案的事宜,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在不评论个别个案的前提下,现就《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相关内容回应如下:

问题
「自称是内地安全局的电话,说她因在内地发表港独言论,犯了国安法,要拉她;又给出所谓的第二个选择,即叫她写封信畀特区政府话反对国安法,又话「如果你地人人都写信,我地会尊重香港市民的民意」。读者是一名学生,表示自己从未发表过港独言论,其母疑为反对派电话诈骗手段。敝报想向私隐公署咨询:

1. 一般来讲,诈骗公司是通过哪种途径拿到这些学生的家庭座机号码、个人姓名?
2. 遇到电话诈骗时,市民要纪录什么、或者做些什么,以帮助报案和私隐公署展开调查?
3. 可否给几项建议,提醒市民如何保护自己的资料?

答:问题1
  • 不法之徒可能从不同途径获取个人资料,例如公共领域、社交平台、资料外洩事故、网络攻击、人为疏忽等。
答:问题2
  • 电话骗案并不属私隐专员所规管的事宜。
  • 市民如遇到怀疑电话骗案,应保持警惕,尽量查证来电者的身分及记录来电号码、日期及时间等资料,并立即向警察求助。
答:问题3
  • 私隐专员提醒巿民要时刻保持警惕,不少有信誉的大机构或政府机构已表明不会用预录讯息电话的方法去联络客户,亦不会随便在电话中收集或索取客户的个人资料。市民不要随便向陌生人、陌生的来电者或在网络平台披露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号码及副本、通讯地址、帐户密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