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年7月3日
公署回应传媒有关查阅资料要求的投诉数字
就 贵报查询有关查阅资料要求的投诉数字,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回应如下:
问题
「1.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署分别接获多少宗资料索取人查阅资料不果的投诉?当中多少宗投诉成立?多少宗经公署介入后成功获得资料?公署分别发出多少次执行通知?多少宗愿意或拒绝跟随?多少宗成功检控并入罪?其罚则是甚么?
2.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署分别接获多少宗资料索取人,查阅医疗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向医院、医生等)的资料不果投诉?当中多少宗投诉成立?多少宗经公署介入后成功获得资料?公署分别发出多少次执行通知?多少宗愿意或拒绝跟随?多少宗成功检控并入罪?其罚则是甚么?」
答:整体问题
有关查阅/改正个人资料的投诉个案,只佔公署接获的投诉的少部分,分别佔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总投诉数字的8%、8.3%及1.7%
[注]。
在有关查阅/改正个人资料的投诉个案当中,部分个案经公署介入后或经公署发出执行通知后,投诉人成功获取个人资料的个案,其余个案则涉及不构成《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定义的「投诉」、投诉人撤回投诉、投诉人未能提供足够资料以述明其指称、没有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表面证据等,所以公署无需发出执行通知,亦不需把个案转介予警方作刑事调查。
[注] 在2019年,公署接获4,370宗有关「起底」及2,480宗有关「大埔超级城」事件的投诉。
答:问题1
2017-2019年有关查阅/改正个人资料的投诉(宗)
|
接获的投诉 |
投诉成立/经公署介入后成功获取个人资料的个案 |
发出执行通知的个案 |
转介予警方作刑事检控的个案 |
2017 |
122 |
32 |
1* |
0 |
2018 |
157 |
23 |
0 |
0 |
2019 |
158 |
24 |
0 |
0 |
* 被投诉者在接获公署发出的执行通知后,已依从查阅资料要求向资料当事人提供了其个人资料的复本。
答:问题2
2017-2019年有关涉及医疗范畴的查阅/改正个人资料的投诉(宗)
|
接获的投诉 |
投诉成立/经公署介入后成功获取个人资料的个案 |
发出执行通知的个案 |
转介予警方作刑事检控的个案 |
2017 |
19 |
3 |
0 |
0 |
2018 |
17 |
3 |
0 |
0 |
2019 |
25 |
5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