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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20年6月26日

公署回应传媒查询有关社交媒体投诉数字

就 贵传媒查询有关社交媒体投诉数字,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回应如下:
 
问题
「由于正进行有关个人资料私隐的保障的报导,想查询以下数据:
  1. 2019-2020财政年度有关社交媒体投诉数字
  2. 当中有多少宗涉及不当使用个人资料?」
 
答:问题1
  • 私隐专员于2019-2020财政年度共接获11,220宗投诉个案,其中5,587宗与社交媒体有关(即投诉社交媒体使用者或社交媒体平台涉嫌违反保障资料原则)。
     
  • 该5,587宗投诉个案当中, 4,707宗是与2019 年社会事件因持不同意见而导致的「起底」活动有关,其余包括一名艺人在其社交平台公开一份航空公司机舱服务员名单、一般的网络欺凌个案(例如情侣间闹翻后互揭私隐)、怀疑社交平台帐户被盗用等。
 
答:问题2
  • 在上述的5,587宗投诉个案中,有5,509宗涉及在社交媒体上披露个人资料(即涉嫌不当使用个人资料)。
 
背景资料
  • 《私隐条例》有关个人资料使用的保障资料第3原则订明,个人资料只限使用于收集时述明的目的或直接相关的目的,除非得到资料当事人的自愿和明确的同意,或者根据情况而资料使用者决定引用《私隐条例》第8部的豁免,否则个人资料不得用于「新目的」,即原先收集资料时拟使用或相关的目的以外的目的。
     
  • 私隐专员早前刊发《在网络世界保障私隐-精明使用社交网》资料单张,与用家分享使用社交媒体平台的私隐风险,另可浏览私隐公署的「网上私隐要自保」专题网站取得更多保障个人资料私隐贴士。